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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酒驾大货车遭重罚 司机被拘留15日罚款5000元

www.ijjnews.com   海峡都市报闽南版  2016-10-12 13:24
  

前晚8点30分许,漳州龙文交警大队的民警,在漳州迎宾路蓝田开发区段执勤时,查获一例大货车司机酒驾案例。经检测,司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30mg/100ml,最后他遭到重罚:行政拘留15日,罚款5000元,吊销驾照且5年内不得重新申领。

大货车司机为42岁的林某,龙文区人。据他交代,当天傍晚,他在龙海江东段喝了一点啤酒,抱着侥幸的心理,准备开大货车到市区拉货,不料正好被民警查获。事后,林某后悔不已。

龙文区交警大队宣传中队长林杰雄介绍,因为该车辆为营运车辆,所以相对非营运车辆的酒驾处罚更加严重。希望广大司机不要抱着侥幸心理,踏踏实实开车,平平安安上路。(记者 梁政)

标签:酒驾 交警大队 龙文区 抱着 漳州
稿源: 海峡都市报闽南版  编辑: 吴择吴择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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