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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开着“房车” 流窜盗窃8起被刑拘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6-10-11 08:36
  

  晋江新闻网10月11日讯 男子将自己车辆改为“房车”,打造一个流动住所,携带作案工具在泉州、福州等地盗窃车内财物作案8起,涉案金额近2万元。昨日,嫌疑人郑某被晋江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今年3月底,晋江梅岭街道一商场地下停车场,一辆奥迪小轿车内被盗4000元现金和一双鞋。警方调查发现后,一名男子驾驶一辆现代小轿车在案发时间段内进入停车场,有重大作案嫌疑。9月22日,上述停车场又发生一起车内财物被盗案,车主包内现金1000多元及部分外币被盗。

  警方将两起案件进行了串并调查,并梳理了近期发生的车内财物被盗案,掌握了嫌疑男子的活动轨迹主要分布在福州、泉州周边一带。

  昨日中午,嫌疑男子出现在福州市晋安区,晋江警方立即前往实施抓捕。“我们两组警力一组以人为线索,在商场里搜查;一组以车为线索,在商场的停车场进行搜查。”办案民警介绍,他们后来在地下停车场内发现了嫌疑的现代小轿车,并将嫌疑男子郑某抓获。

  据了解,郑某今年27岁,三明尤溪人。他向家里人称到工厂打工,事实上却是开着小车在外面乱晃,偶尔兼职滴滴司机,更多时候盯着车内的财物。郑某经常到大型商场的地下停车场溜达,找到目标后他先是尝试拉车门,如果车门能打开则直接入车搜查财物,如不能打开则利用身上的开锁工具撬开车门。

  办案民警说,郑某驾驶小车可以称为“房车”,白天他开车到各大商场的停车场转悠,晚上他便把车开到桥洞下停放,直接在车内睡觉,起居都在车内。

  目前,犯罪嫌疑人郑某因涉嫌盗窃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据悉,郑某交代的8起盗窃案中,目前警方只接到了4个受害者的报警,警方希望其他受害者能及时到公安机关报案。

  (记者_胡志法 通讯员_庄凌龙 陈旭)

标签:盗窃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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