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闽南要闻 >>正文

QQ倒卖个人信息上万条 福建永定一男子获刑九个月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6-10-09 11:15
  

  中新网永定10月8日电 通过QQ倒卖客户信息上万条,从中非法获利28万余元,本以为发了笔横财,却不料摊上牢狱之灾。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法院8日披露,该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该名男子谢某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2015年6月至2016年4月,谢某通过QQ以平均每条10元的价格向他人购买淘宝网、京东商城等中含客户姓名、电话、商品名、订单号、收货地址等信息,然后等价提供给从事淘宝诈骗的犯罪团伙,犯罪团伙通过诈骗手段从上述网购客户账户中支付钱款购买游戏点券,而后谢某以游戏点券实际价值8.6折予以收购,再以9折的价格卖给将游戏点券进行“清洗”兑换成人民币的上家,从中赚取4%的差价利润。经统计,从谢某处查扣的电脑内已发送公民个人信息14167条,经核实的公民信息有2044条。

  2016年4月27日,谢某被龙岩市公安局永定分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大队民警当场抓获,并扣押其无线上网卡、笔记本电脑、手机等作案工具。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谢某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获取且向他人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其行为已经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其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张丽华)

标签:倒卖|个人信息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5088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