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十一”出行请留意:高速免费 厦门岛内限行
【数据分析】
2013-2015年“十一”国庆期间
我市道路交通事故特点
来自厦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预防处理大队统计数据显示,2013-2015年“十一”国庆期间,我市共发生立案道路交通事故109起、死亡25人、受伤126人。
事故高发时段
9-11时、15-16时、20-21时
上述时段死亡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共死亡10人,占死亡总数的40%。
事故高发路段
国道、县道、城市道路
死亡事故多发生于国道、县道、城市道路。其中,国道死亡7人,占亡人总数的28%;县道死亡7人,占亡人总数的28%;城市道路死亡6人,占亡人总数的21.43%。
事故高发车型
摩托车、货车、小型客车
摩托车是死亡事故多发的主要车型,死亡10人,占亡人总数的40%;货车和小型客车分别死亡6人,均占亡人总数的21.43%。
事故高发原因
酒后驾驶、未按规定让行
酒后驾驶、未按规定让行、超速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其中,酒驾死亡5人,占亡人总数的20%;未按规定让行死亡5人,占亡人总数的20%;超速死亡4人,占亡人总数的16%;未注意安全行车死亡4人,占亡人总数的16%。节假日期间,市民外出聚餐增多,民警特别提醒市民开车勿饮酒、酒后勿驾车。
【相关动态】
海沧公安分局交警大队
开展公交总站安全大检查
交警检查车上消防设备。
9月22日上午,海沧公安分局交警大队队长陈高升带领钟山中队队长郑泉海,深入辖区公交总站,开展“十一”国庆黄金周前安全大检查。
民警们详细检查了公交车辆上的视频监控、灭火器、破玻锤等安防措施配备,查看了车载媒体播放安全宣传片情况。同时,与公交总站负责人就重点公交路线在重点时段配备乘务管理员等工作进行了交流。严格要求加强车辆日常检查,避免“问题车”上路;推动完善GPS动态监管;强化驾驶员安全教育,提高文明行车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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