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财务迷上赌球 男子挪用267万狂赌
只因沉迷网络赌球,财务课长竟然挪用公司资金267万元。4日,海沧区法院发布了这样一起公司内部“蛀虫”监守自盗的案件。
被告人刘课长今年29岁,大学文化,原本在厦门一家公司担任财务课长。经查,2015年6月至2015年8月期间,刘课长利用担任公司财务课长,负责各销售公司银行账户支付授权的职务便利,先后24次将公司的销售资金通过转账的方式转出。
据统计,刘课长自己直接挪用转出人民币就高达166万元。这些钱,全部被他用于网络赌球。不过,他后来也主动归还了一部分,一共转入人民币93.5万元。
刘课长不但自己直接挪用公司资金,还利用自己担任课长的职务便利,指使同事共同配合,挪用本单位资金。2015年5月至8月期间,刘课长指使同事出纳张小姐(另案处理),利用张小姐担任公司出纳,负责公司资金的日常收支和保管的职务便利,先后12次由张小姐将其所保管的存有公司资金的银行卡内共计人民币101万元通过转账出借给刘课长。这些钱,也都被用于网络赌球。不过,后来刘课长也转入人民币41万元至上述银行卡内归还。
案发后,刘课长在公司被抓获归案。刘课长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在本案审理期间,同案犯张小姐的家属主动代为退赔被害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20万元。
近日,海沧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刘某利用职务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人民币166万元;又指使他人,利用他人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人民币101万元,共计挪用人民币267万元用于赌博,数额巨大,且有112万余元未退还,其行为已构成挪用资金罪。
不过,法院考虑到刘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当庭认罪,且有部分退赃,酌情从轻处罚。因此,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另外,法院还判决要求刘某和同案犯张小姐退赔被害公司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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