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福建新闻 >>正文

福州百辆“公务的士”上路 乘车需出示公务员证件

www.ijjnews.com   央广 京华时报  2016-09-26 10:58
  

  据央广报道 昨天,福州公交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首批推出100辆“公务的士”,在为公务员提供公务用车定制服务的同时,还可为公务员家庭用车提供服务。

  据了解,福州公交出租车公司首批投入的100辆“公务的士”,将针对各用车单位的不同需求,提供实时用车、会务或中长途用车、定点保障这三种服务方式。其中,提供定点保障服务的车辆会停靠在福州市政府办公区外待命,以供调配。价格采用约租车计费标准,现场结算,谁使用谁支付。福州公交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人员小陈称:“我们转变成帮助它先服务于它。我们现在派出去的是帕萨特的1.8T行政版。但是比如说公务员公务出行需要的时候,急用车的时候,附近的车辆也一样按照公司现有的情况调配。”

  而实时用车方式针对的是日常公务出行、临时会议出行等,用车单位可通过电话叫车等方式约车。在8小时工作时间内,电召调度平台就近调车,30分钟内到达用车地点,根据车辆类型,采用约租车时间、距离并计模式,起步价15元,起步里程3公里。

  值得关注的是,为了增加车辆使用率,这100辆“公务的士”除了为政府部门、机关单位提供公务用车定制服务,还可为公务员家庭用车提供服务,但乘车人员必须要出示公务员证件,才可以搭车。因私个人出行的公务员可享受8折优惠:“只针对公务员,公务用车取消了,为他们提供方便。上车前,证件证明要给我们看。”

标签:的士|公务的士
稿源: 央广 京华时报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