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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偷载酒醉女到宾馆图谋不轨 强奸未遂被判刑

www.ijjnews.com   东南网  2016-09-23 11:30
  

  趁一起喝酒的陌生女子酒醉,偷偷载其到宾馆欲行奸事,结果强奸未遂获刑。2016年9月18日,经芗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戴某犯强奸罪,被芗城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2015年8月20日晚,江西籍男子戴某邀请女老乡郑某一起到芗城区滚石KTV喝酒,而郑某又邀请一些人,共有五人一起娱乐喝酒。

  凌晨2时许散席,凌某因喝多了而醉酒意识模糊,戴某遂以用电动车载其回宿舍为由,将凌某偷偷载到芗城区延安北路友源宾馆,用自己的身份证登记入住510房间。入房后,戴某迅速脱掉自己身上的衣物,而后欲脱掉凌某的衣物。这时凌某清醒了过来,发现戴某只穿裤叉,见戴某欲强行脱其衣服,凌某便用牙齿咬戴某的胳膊、后背,使戴某无法脱其衣服。

  庄某、洪某得知凌某没回宿舍,感觉情况不妙,便联系郑某,而后三人一起到附近的酒家、宾馆的总台询问,最后问到了友源宾馆。

  在现场,凌某趁戴某不注意,冲到门边想把门打开逃离,结果又被戴某拉回,戴某还把门反锁,这时,凌某只好拼命喊“救人”。洪某等三人来到510门口,刚好听到有喊“救人”的声音,便赶紧敲门,凌某趁机挣脱戴某的控制,最终打开了门,大声说:这个男的要强奸我。但戴某还不肯罢休,想将凌某重新拉回房间,凌某赶紧抱住庄某,不让戴某将其拉进房间。洪某随即报警,民警很快便赶到现场将戴某带走。经法医鉴定:因凌某的反抗反击,戴某身上多处组织挫伤,损伤程度属轻微伤。

  随后,戴某被漳州市公安局芗城分局刑事拘留。今年四月,戴某被逮捕,现羁押于漳州市看守所。

  (通讯员 真坚 满荣 记者 苏益纯)

标签:强奸|图谋不轨
稿源: 东南网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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