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保险接台风报案15000余件 报损金额超5亿
www.ijjnews.com  闽南网 2016-09-22 10:53
【温馨提示】
针对近期社会上部分社会人员或机构宣传所谓“高价收购泡水车”,保险协会对此表示高度重视,建议车主注意以下几点:
1.针对严重泡水车辆,如有足额投保车辆损失保险,保险公司最高可按全损理赔。保险公司将与被保险人签订协议,依保险条款规定按车辆实际价值赔偿。实际价值由投保人与保险人根据投保时的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后的价格协商确定或其他市场公允价值协商确定。保险公司现金赔付后将回收受损车辆,并统一报废处理,避免重新流入市场,消除安全隐患。
2.提高安全警惕意识,建议采取直接向保险公司理赔等正规渠道对泡水车车进行处置。勿轻信所谓的“高价收购泡水车”等不实宣传,落入骗局。
3.为了让您的财产权益得到保障,对于确实需要委托第三方处理车辆处置工作的,建议由委托人、受托人、维修企业、保险公司联合签署四方协议,各方互相监督,防止不正当行为的发生。
4.如果已经与第三方签署委托合同或其他收购协议,请尽快督促受托方或收购方到交管部门办理规范的过户手续,防止出现收购方拖欠款项或车辆维修后再次发生事故等对车辆所有人可能引发法律纠纷。
5.为避免泡水车长期停放地库造成的人身安全隐患、车辆损失扩大,以及给其他群众的日常工作和生活带来极大不便等问题,建议受损的被保险客户相互谅解,配合保险公司加紧泡水车的处置工作。包括及时将泡水车施救,转移至安全的车辆停放或维修场所,和及时办理理赔流程手续等。
如对于保险公司的理赔服务有任何意见和建议,欢迎拨打我协会投诉咨询热线:22512378、22912315
(记者 陈玉玲)
标签:
分享到: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
活动抢先看
热点新闻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