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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将推行“八不”行为规范 “黑榜”曝光各类不文明行为

www.ijjnews.com   东南快报  2016-09-20 12:00
  

  今天是第14个全国“公民道德宣传日”,昨日,我省在福州启动推行“八不”行为规范、做文明公民活动。

  据了解,近年来,我省加大文明城市创建力度,实施城市公民素质提升工程,涌现了一批先进典型,提升了城市文明形象。但是,行人闯红灯、开车违规、随地乱扔垃圾、用餐浪费、红白喜事大操大办、言谈举止粗俗、不遵守文明旅游规定、传播网络低俗文化、经济生活不诚实守信等不文明行为还时有发生,影响福建形象。

  “八不”行为规范包括安全出行不违规、垃圾分类不落地、节俭用餐不浪费、红白喜事不奢办、言谈举止不粗俗、文明上网不低俗、旅游观光不任性、经济生活不失信八个方面。

  据介绍,“八不”行为规范既是公民文明素质的主要标准,也是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省委文明办要求各地文明城市、提名城市、文明行业、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突出各自重点推动活动开展,在商会和企业家协会、社区居委会、学校、志愿服务组织中广泛倡导推广“八不”行为规范。文明城市、提名城市、文明行业、文明村镇、文明单位要充分发挥示范表率作用,主动作为,突出各自重点,推动“八不”行为规范落实到位。各级文明办要发挥工作职能,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商会和企业家协会、社区居委会、学校、志愿服务组织中广泛倡导“八不”行为规范,引导公民增强文明意识。此外推行“八不”行为规范、做文明公民活动还将纳入文明城市、行业、单位、学校和文明旅游等各类测评体系,加强测评和指导。

  据悉,省委文明办将不定期组织省文明委有关成员单位人员深入基层,及时了解掌握全省各地推行“八不”行为规范的动态,进一步因地制宜,加强督促检查。对于部分严重违反“八不”行为规范的不文明行为,各地文明办将联合有关职能部门依据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规定进行惩戒。对于行人闯红灯、开车违规等不文明行为,采取罚款、扣分、强制参加交规学习培训等惩戒措施;对于旅游中的不文明行为,采取在征信系统中记录、限制出境旅游、边境旅游、参加团队旅游、乘坐航班等惩戒措施;对于经济生活中的失信行为,落实好国家有关部门在失信被执行人、环保领域污染问题等已经出台的联合惩戒措施,并采取信用提醒、诚信约谈、重点监管、联合惩戒、强制退出等惩戒措施。

  同时,我省荣获全国“四个100”志愿服务先进集体和个人的3个志愿者、3个服务项目、4个志愿服务组织、4个志愿服务社区受到表彰。

  (记者 齐榕)

标签:文明|行为规范
稿源: 东南快报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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