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住房公积金补充养老保险违法? 专家建议:修法
文章导读: 2015年末,我国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经达到2.22亿,占到总人口的16.1%,超过日本人口总数。不仅人口多,我国老龄化发展的速度还很快,平均每年净增长800万到1200万老人,其中高龄老人增速尤其快。
人口老龄化问题越来越突出地摆在我们的面前。
2015年末,我国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经达到2.22亿,占到总人口的16.1%,超过日本人口总数。不仅人口多,我国老龄化发展的速度还很快,平均每年净增长800万到1200万老人,其中高龄老人增速尤其快。
与此同时,职工养老保险却捉襟见肘。在社会保险基金增量有限的前提下,如何提高存量资金的收益、优化存量资金的使用变得尤其重要。据媒体报道,为缓解养老金不足的情况,人社部正在调研拟采取公积金补充养老保险的方案。
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苏海南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有关方面正在调研,目前还没到政策层面,他同时建议:“为盘活相关的存量资金,实现基金之间的互助,可研究将公积金单位缴纳的部分拿来补充养老保险基金,但不能将全部住房公积金都用于补充养老保险基金。”
养老保险抚养比已下降至“不到3个人养1个人”
我国2010年进行的第6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60岁及以上人口占13.26%,比2000年人口普查上升2.93个百分点,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占8.87%,比2000年人口普查上升1.91个百分点。
更让人担忧的是,老年人数在增加,职工养老保险抚养比日趋下降。人社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8月发布的《中国社会保险发展年度报告2015》显示,城镇职工与城乡居民两项养老保险累计结余近4万亿元,职工养老保险抚养比由2014年的2.97:1降至2.87:1,2015年医疗保险职工退休比连续第4年下降。也就是说,当前我国职工养老保险抚养比已下降至“不到3个人养1个人”,医保基金收入减少,医保基金支出增加。
不仅如此,根据预测,到21世纪中叶,我国的老年人口数量将达到峰值,老年人口数量将超过4亿人,职工养老保险的抚养比将下降到1.3:1。到那时,基本上是一个在职职工养一个老年人。
今年年中,人社部曾公布过一份《2015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其中披露全年5项社会保险(含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合计46012亿元,比上年增加6184亿元,增长15.5%,同时,基金支出合计38988亿元,比上年增加5985亿元,增长18.1%。也就是说,5项社会保险的支出增幅明显大于收入增幅。
值得关注的是,不仅是5项社保基金总体支出增幅大于收入增幅,而且每一项社保基金均是支出增幅大于收入增幅。
随着中国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养老金亏空日益严重已不可避免。2015年全国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显示,剔除财政补贴后,全国养老保险亏空超过3000亿元,比2014年的1563亿元显著扩大。
社会保险基金的压力之大显而易见,尤其是基础养老金的支出压力将会随着老龄化的进程越来越大,除了通过延迟退休年龄进行缓解之外,如何扩大资金渠道成为官方和学者共同研究的问题。
用住房公积金补充养老保险金可行吗?
近期,无论官方和学者,在谈到补充养老金问题时,都在打“住房公积金”的主意。那么,作为住房改革历史产物的住房公积金,果真能扛起这面大旗吗?
我们先来看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结余情况。《全国住房公积金2015年年度报告》显示,“十二五”期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56970.51亿元,年均增长15.74%,期末缴存余额比“十一五”期末增长129.63%。从住房公积金近几年的缴存结余大幅增长来看,住房公积金似能担当重任。
再来看住房公积金缴费人数。数据显示,2015年我国住房公积金的实缴职工人数仅为1.2393亿,但同期职工养老保险的参保职工人数则为2.6219亿,前者还不到后者一半。
从缴费人数上,公积金的缴费人数要远少于养老保险的缴费人数,为何还会出现大幅结余?
“前几年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有政策限制,尽管后来政策限制放宽了,但放开的时间比较短,也就这几年。最为关键的是,建有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和个人,多是效益较好的国有企业、外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其员工收入相对比较高,不动用住房公积金也能够买房,有些机关事业单位前些年还分配福利房,这些因素直接导致住房公积金出现结余。”苏海南说,用住房公积金补充养老保险算是途径之一,也是一个不错的思路。
现实的问题是,公积金是私有财产,用以充公补充养老保险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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