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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谎称介绍工作猥亵小伙 石狮判决首起男男猥亵案

www.ijjnews.com   泉州晚报  2016-09-09 10:39
  

  以介绍工作为由,将小伙秦某骗到自己租房,将其灌醉后实施猥亵。昨日,石狮法院一审宣判:四川男子陈某林犯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据悉,这是石狮法院适用《刑法修正案(九)》的最新规定,对“男男猥亵”行为作出判决的首起案件。

  石狮法院审理查明,今年3月3日下午,被告人陈某林在石狮市人民广场遇到被害人秦某后,将其带回租房内。当晚,陈某林用酒将秦某灌醉,趁其不能反抗之际强行对其实施猥亵行为。次日凌晨,被害人秦某以上厕所为由逃离该住所,并到公安机关报案。当日2时许,公安人员抓获被告人陈某林。

  石狮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林利用他人酒醉不能反抗之机,对他人实施猥亵行为,其行为已构成强制猥亵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依照相关法律,判处陈某林有期徒刑两年。承办法官表示,2015年11月起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对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作了修改,增加了强制猥亵十四周岁以上男性的犯罪,同时增加了强制猥亵他人、侮辱妇女或者猥亵儿童的加重处罚情形。

  (记者 詹伟志 陈灵 通讯员 程耕轮 黄子杰)

标签:猥亵
稿源: 泉州晚报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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