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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调头逆行 被罚款200元记12分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6-08-31 08:22
  

  晋江新闻网8月31日讯 前天,一名持驾驶证A证男子从未上过高速公路,竟驾驶货车在晋石高速公路上逆行,幸好,被泉州高速交警四大队民警及时拦截,车上载有包含一名6岁儿童在内共5人,该司机受到了1次性扣12分的处罚。

  前天16时30分许,泉州高速交警支队四大队民警在巡逻至泉州环城高速晋石路段樟井互通往晋江南方向66公里+200米路段时,突然发现一辆白色小型货车朝警车方向驶来,正逆向行驶在环城高速樟井互通的车道上,过往行驶的车辆纷纷避让。执勤民警立即用警车喊话器指挥白色小型货车停靠在应急车道上,并做好安全布控。

  经查,驾车男子是江西人,持A证,1962年出生。据他交代,当天,白色货车车主临时找到他,雇他从江西驾驶该白色小型货车到石狮来交车。由于无高速公路行驶的经验,他错过了石狮高速出口,当车子行驶到樟井匝道口附近时,才发现自己走错了路,就选择了在高速路匝道交会处调头,大约逆行了1公里,就被巡逻民警发现并制止了。

  据巡逻民警施警官介绍,白色货车上共有5人,3男2女,其中有一名约6岁的小男孩,如果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目前,民警依法对该驾驶员在高速公路上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给予罚款200元记12分的处罚。高速交警再次提醒广大驾驶员,在高速公路上,如果错过高速路口,必须从下一个高速路口下高速,千万不能在原地停车、倒车或逆行。

  (记者_林雅萍 通讯员_盛斌 文图)

标签:逆行|罚款|扣分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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