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十三五”教育规划出炉 五年内普及15年基本教育
昨日,泉州市“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专项规划经市政府研究原则通过。记者了解到,从2016年—2020年,我市将争取高质量普及15年基本教育,将幼儿园到普通高中全部纳入教育基本公共服务范畴,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努力让适龄孩子享有接受普惠、优质、多样化教育的机会。
新建公办园200所 推动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
“十三五”期间,我市将把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规划,按照城镇服务人口1万人、农村服务人口3000—6000人设置1所幼儿园的原则,优化幼儿园总体布局规划。落实新建小区同步配套、使用幼儿园有关政策,满足就近入园需要。
我市将立足“二孩”政策的全面实施以及我市普惠性、优质公办学前教育资源不足的实际,通过实施第二期、第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新建公办园200所,以县为单位建立政府购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育服务新机制等措施,构建以公办性质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园为主体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争取到2020年,在普惠性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幼儿达85%,其中在公办性质幼儿园就读的达50%以上,各级示范性学前教育资源覆盖面扩大到40%,实现“优质普惠发展”的目标。
建设“老百姓身边好学校” 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提高县域均衡发展水平。争取到2020年,50%的县(市、区)成为“义务教育管理达标县”、50%的义务教育学校成为“老百姓身边好学校”。加强各县(市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差异系数的监控,保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稳定提高。
推进城乡教育协调发展,实施农村小规模学校调整改造计划,推进必要的教学点标准化建设。到2020年,农村寄宿制学校都有合格的学生宿舍、食堂、厕所、澡堂。推进农村学校闲置校舍盘活再利用,鼓励把乡村文化活动中心建在学校。
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完善各学段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初中新生开始实行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实施普通高中免费教育 推动普高优质特色多样发展
实施普通高中免费教育,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实施普通高中改造提升计划,争取到2020年,全市公办普通高中全部实现省级达标,支持民办高中创省级达标,达标高中在校生比例超过90%。
全面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质量。培育20所左右普通高中课程研究改革基地校和10个市级学科教学联盟基地校,组建泉州普通中学学科教学联盟。拓展高中学生创新素养培育模式。探索适合不同学生特点的培养方式,创设个性化学习环境。
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发展。着力培育扩充中心市区优质普通高中教育资源,促进多校之间形成良性竞争、共同发展机制。支持建设一批高水平、高质量的示范性高中,重点培育20所左右特色高中。稳步推进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
让九成外来工子女就读公办校 促进教育包容发展与机会公平
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争取到2016年年底,所有特教学校均开设学前班,全面完成标准化学校创建任务。完善特殊教育体系,推进特殊教育向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职业教育延伸,实施残疾儿童少年学前至高中阶段15年免费教育。争取到2020年,每个乡镇(街道)配备2所随班就读基地学校、资源教室。
切实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公平就学升学。通过自主报名结合随机派位、积分制等方式入学,确保随迁子女就读公办学校(含政府购买民办学校义务教育服务)的比例达90%左右。实行高中阶段学校向随迁子女开放和同等招生政策。落实“异地高考”政策,完善配套措施和管理办法。建立政府、学校、家庭、社会联动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体系。
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加快高等教育内涵建设
加快构建服务泉州产业发展需求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一批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加快推行“二元”主导的现代学徒制,组建职教集团、职业院校联盟和建设生产性实训基地等重大项目建设,促进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紧密对接。
加快高等教育内涵建设。重点是推动泉州师院等地方本科院校向应用型大学转型,整合部分公办高职院校资源,加强高校专业改革与建设,推动产学研深度合作,实施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计划,着力提升创新驱动发展能力。
此外,“十三五”教育规划还从立德树人、教师队伍建设、教育信息化、全民终身教育等方面,提出了“十三五”教育改革发展的具体任务。
(记者 曾聪虹 通讯员 陈华森)
- 漳州-市“十三五”教育规划出台 至2020年实现高中阶段免学费2016/08/15
- 福建谋划"十三五"金融业发展 泉州金改经验将向全省推广2016/08/14
- 福建出台“十三五”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短板实施方案2016/08/12
- 晋江市出台“十三五”综合防灾减灾专项规划2016/07/27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