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国内国际 >>正文

山西晋城警方破获两起非法篡改他人高考志愿案

www.ijjnews.com   新华社  2016-08-27 21:11
  

  新华社太原8月27日专电 未经受害人同意,用受害人考号和密码登录招生考试网,私自篡改受害人高考志愿,致使未被原志愿学校录取。山西晋城警方近日破获两次此类案件。

  据警方介绍,8月1日,晋城市泽州县第一中学学生李某报案,称高考志愿被人篡改且无法修改,致其未被大庆师范学院录取。经民警网上核查、分析研判,很快锁定了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并将其抓获。

  经查,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男,18岁,泽州县人)与受害人李某系泽州县第一中学同班同学,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未经受害人同意,偷偷使用受害人考号和密码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修改了李某高考志愿,致使受害人李某某虽达到了大庆师范学院录取分数线,但未被该学院录取。

  8月1日,晋城市高平市公安局接到高平市第二中学学生魏某报案,称其高考志愿被他人恶意篡改,致其未被山西医科大学录取。经网上核查、分析研判,办案民警成功锁定犯罪嫌疑人魏某某,并将其抓获。

  经查,犯罪嫌疑人魏某某(女,19岁,高平市人)与受害人魏某同为高平市第二中学学生,高考前夕该二人因琐事产生矛盾。犯罪嫌疑人魏某某偷偷使用受害人无意泄露的考号和密码,登陆到山西省招生考试网,对受害人填报的高考志愿的专业顺序进行了更改,致使魏某没有被山西医科大学护理学专业录取。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某、魏某某,因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犯罪,已分别被晋城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记者 胡靖国 孙亮全)

标签:篡改|高考志愿
稿源: 新华社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5088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