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闽南要闻 >>正文

厦门-政府掏腰包为厦门老人投保 意外伤害最高获赔10万

www.ijjnews.com   厦门日报  2016-08-26 11:33
  

­昨日,“厦门市老年人幸福安康险”项目签约仪式正式举行,“厦门市老年人幸福安康险”是2015年由市老龄办牵头,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卫计委、厦门保监局、各区政府共同推出的一款针对老年人意外伤害的险种,将增强我市老年人抵御意外伤害风险的能力,减轻家庭经济负担,促进社会和谐。

­目前,本市户籍老年人的投保办理工作正由市、区老龄办紧锣密鼓推进中。非本市户籍的老年人可在8月29日-9月28日通过微信或现场两种方式自行办理。

­2015年市老龄办首次牵头组织实施了“厦门市老年人幸福安康险”,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并获评“2015年度厦门市十大影响力事件”。

­今年,市财政将为城乡低保(含“三无”)老人、农村“五保”对象、享受定期抚恤补助金的优抚对象、失独老人等统一支付参保保费。各区(街、镇)财政将共同出资1300余万元,为全市31万户籍非困难老年人统一投保,为老年人提供一份实实在在的保障。

­【便利】

­关注“厦门银龄”

­可以微信上办理投保

­江泰保险经纪公司联合平安财险公司专门开发了微信投保平台,关注微信公众号“厦门银龄”或“厦门市老年人幸福安康险”即可在线投保。在微信投保平台上购买保险的电子保单与传统保单是没有本质区别的。微信公众号“厦门市老年人幸福安康险”还可查询保单、保险条款、一键报案。该微信公众号后续还会支持更多服务项目。

­现场办理网点

­保险公司和经纪公司提供覆盖全市所有行政区域的服务网点,支持老年人上门咨询投保。即日起,各服务网点将设置老年人幸福安康险专属服务柜台。

­1.岛内

­思明区莲花香秀里62号九州商社8楼B室

­电话:0592-5563738、5563941

­厦禾路189号银行中心大厦1楼

­电话:0592-2239852

­厦禾路1032-1034号中外运大厦A栋3层

­电话:0592-2393135

­2.集美

­集美区乐海北里234、235号(平安银行泉水湾社区支行)

­电话:0592-6101103、15960251770

­3.海沧

­海沧区钟林路12号2302、2304室

­电话:0592-6581380

­4.同安

­同安区城南大街建发大厦八楼

­电话:0592-7578171

­5.翔安

­翔安区五权路2657号

­电话:0592-7173029

­【变化】

­医疗费最高赔付两万元

­“厦门市老年人幸福安康险”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第三方服务、社会参与、自愿参保”的原则,突出了五大特色。

­参保对象涵盖了在厦所有满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包括外地户籍老人),不设年龄上限。

­保障地域为厦门市行政区域的所有范围,不局限于公共场所。

­保险项目涵盖了老年人最易发生的意外伤害四种情况。

­该保险更加注重老年人生前的保障,如意外伤害伤残时,最高能获赔10万元。

­保费较低,性价比较高,每份保险年保费为45元。

­解读: 2016年度幸福安康险经过公开招标,由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中标承保。该项目的生效时间为2016年10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凡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均可自其满60周岁当月1日起享受老年人幸福安康险的保障(以身份证上出生年月为准)。

­2016年基本沿用了2015年的保障方案,并在此基础上略加改善,条款责任更加明晰。方案涵盖因意外伤害导致的身故(含猝死)、伤残、骨折和因意外伤害导致的非骨折类门诊或住院就诊发生的医疗费。其中身故赔付2万元,伤残最高赔付10万元,骨折和医疗费最高各赔付2万元。保障地域依然为厦门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范围。通过财政公开招标,每人每年保费为45元。非户籍在厦生活的老年人可自行投保此项目,享受此统一保费价格。

­

标签:投保 意外伤害 老年人 厦门市 安康
稿源: 厦门日报  编辑: 吴择吴择 [打印]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5088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