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车子没油“趴窝”高速 迷糊车主竟步行去买油
开车途中,最郁闷的事儿莫过于车子没油了。如果在国道上,那倒还好解决,但如果这种情况出现在高速公路上,那就有点麻烦了。日前,我市高速公路辖区就出现这么一位车主,因为没有油了,将车违法停在厦蓉高速金山服务区附近的车道上,自己徒步走了10多公里去买油。
8月21日上午11点,漳州高速交警支队一中队民警巡逻时,在厦蓉高速B道95KM处发现一部小客车停在应急车道上,客车周边没有放警示三脚架,也没有做任何警示措施。当民警走进车辆进行查看时,发现车门紧锁,未发现驾驶员。为了避免发生事故,民警立即在后方布控,维护交通秩序,并着手查询车辆信息。在等候半小时后,驾驶员才姗姗来迟,满头大汗,手里还提着一桶油。
通过询问了解得知,该司机驾驶员张某车子半路抛锚,打电话叫保险公司来处理,谁知保险公司一听具体情况,认定是车子没油了,让车主自行去最近的加油站加油。张某想这里距离金山服务区不远,来回时间较短,他就把车停在应急车道上,心安理得地走了,连警示措施都不做。
听了张某的解释,民警有点哭笑不得,当即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帮张某的车辆加上了油。民警告知张某,高速上遇到紧急情况,需要停车,必须按照要求打开警示灯、在车后摆放三角警示牌,同时应报警处理,切忌长时间逗留高速公路自行处理,更不能在高速上随意行走。张某当即表示,因为他一时糊涂,不知自己的行为违反了法律法规,深感抱歉,并对民警的帮助表示深深感谢。
最后,民警根据法律法规对张某做出相应的处罚。高速交警在此提醒:上高速前应先看油表,预估用油情况。紧急情况下,占用应急车道,应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在车后方150米处摆放警告标志,夜间、雨、雾等天气还应当同时开启示廓灯、尾灯和后雾灯。其他人员一定要撤到安全区域内,必要时及时拨打高速公路报警电话,请求援助。(记者 林思赓 通讯员 施舒雅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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