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福建新闻 >>正文

国务院正式批复平潭国际旅游岛建设方案

www.ijjnews.com   福建日报  2016-08-23 12:06
  

  23日,记者从中国政府网获悉,国务院发布批复,原则同意《平潭国际旅游岛建设方案》。

  批复指出,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国家重大发展战略,进一步突出特色、发挥优势,积极探索海岛旅游开发新模式,构建以旅游业为支柱的特色产业体系,促进两岸经济文化社会深度融合,形成两岸合作新局面,积极融入“一带一路”,构建对外开放新体制,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新格局,努力把平潭建设成为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环境优美、独具特色、两岸同胞向往的国际旅游岛。

  批复要求,福建省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按照《建设方案》明确的发展定位和重点任务,抓紧推进实施。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加强对《建设方案》实施的协调和指导,进一步细化相关政策措施并推动贯彻实施,在规划编制、项目安排、政策实施、体制创新等方面给予积极指导和支持,协调解决国际旅游岛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批复指出,国家发展改革委要加强对《建设方案》实施情况的跟踪了解和督促检查,适时组织开展实施进展情况评估,重大问题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记者 王凤山)

标签:方案|批复|平潭
稿源: 福建日报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