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街镇动向 >>正文

警民携手自制紧急救生柱 首期30个已立在海尾江边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6-08-21 02:22
  
救生演练中,女子向溺水者扔救生圈。

  晋江新闻网8月21日讯(记者_王诗伟 董严军 文图)每一年,我们总会听到或看到溺水事故发生,可怕的溺水事故夺去了无数落水者的生命。假如我们手上有紧急救生工具,也许就能救人一命,让悲剧少一些。昨日下午,经过一段时间的研究和制作,第一期30个紧急救生柱树立在晋江陈埭海尾村江边。这30个救生柱好比30个“救援卫士”,当遇到溺水突发情况时,不用下水也能第一时间救人。

  起因:溺水事故易发生

  “抢时间”是救援关键

  陈埭海尾村、仙石村位于“母亲河”晋江的入海口,尽管劝导禁止下水的防范工作一直在开展,但夏天一到,仍有游泳和捕鱼抓蟹的人一意孤行,而意外往往就在疏忽大意中发生。

  晋江市边防大队仙石边防派出所副教导员林华楠告诉记者,派出所经常会接到群众的报警电话,反映有人在附近水域溺水,偶尔也有接到群众跳水轻生的警情。

  “这样的警情十分紧急,落水者几分钟就可能溺亡,所以我们必须马上出警救人,但有时难免还是赶不及。”林华楠坦言,更多的时候,边防官兵需要海尾江上救援协会的协助,才能避免更多悲剧的发生,而每一次救援都是在跟时间赛跑。

  海尾村党支部书记林世成也是海尾江上救援协会的一员。他说,他和队友们经常会看到从海尾码头下水游泳和抓捕鱼蟹的人,每当这时,队员们都会上前劝阻,但并不是每个人都听得进劝告。 “如果下水的人很久没上岸,我们心里也会不踏实,毕竟江水是流动的,很容易发生事故。”林世成说,一旦发生溺水事故,队员们都得抢时间冲在前头,所幸每天都有队员驻守在码头,许多溺水险情得到了化解。

  “总是靠‘抢时间’,也不能完全避免意外发生。”仙石边防派出所教导员傅秋伟说,如果就近有救生圈或救生绳,救援就能在第一时间进行。

  正是出于这个想法,边防所官兵和海尾村两委、江上救援队队员们进行了协商和研究,很快,30个紧急救生柱诞生了。

  现场:救生柱“五步”使用法

  不会游泳也能救人

  昨日上午,海尾江上救援协会的队员们头顶烈日,把首期30个紧急救生柱安装在2.5公里的江岸线上,每隔数十米就有一个救生柱。记者看到,每一个救生柱上有两个救生圈和一条救生绳,救生柱上写有警示标语和救援电话。

  现场,为了让群众更直观、更形象地学会使用救生柱上的救生工具和掌握救援技巧,海尾江上救援协会的队员和仙石边防派出所的官兵结合“海尾党员奉献日”活动,精心策划了一场救援救生演练。

  中午1时30分左右,正值江水涨潮,也是演练的最好时间。两名女子和一名男子模拟在江边赤脚捕鱼,鱼往江中央游去,男子也走向水中央,突然,他脚底打滑,滑向水深处而溺水。随同的女子开始呼救,看到岸边的紧急救生柱,她立即卸下救生圈,往水中央抛去,随后,将救生绳也抛向溺水男子。溺水男子挣扎地抓住绳索,被牵引着缓慢移动,然后抓住了救生圈,再慢慢往岸边靠,救援宣告成功。

  “发现意外,岸边的人不用慌张。”演练结束后,救援协会常务副会长谢明庆详细介绍了紧急救生柱的“五步”使用法:第一步,取下救生圈扔给落水者;第二步,拿起手机拨打救援电话;第三步,大声呼喊向周围的人寻求帮助;第四步,将救生绳抛给落水者;第五步,配合救援队员救援。

  谢明庆一边讲解,一边重点介绍了救生绳的使用方式。救生绳是救援协会的队员们自己手工制作的,由绳索和饮料瓶组合而成,绳长20米。在使用过程中,将绳子的一端挂在手臂或救生柱上,再把挂着饮料瓶的绳子另一端甩向溺水者即可。

  “虽然我们也不希望看到溺水事故的发生,但这30个紧急救生柱哪怕能有一个发挥了作用,救了一个生命,我们再多的投入也值得。”林华楠介绍说,他们还将继续和驻地的镇、村委会联合,在辖区内5.5公里的沿江线一带都设立紧急救生柱,第二期计划增设70个紧急救生柱。

  救援协会提醒广大市民,请大家不要随意拿走这些救生设备,遇到突发情况使用完后,请及时放回原位,“这些都是关键时刻能救命的物品,请大家共同爱护。”

标签:溺水|救生|陈埭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王华峰王华峰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5088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