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山寨社团 可发邮件举报
www.ijjnews.com  泉州晚报 2016-08-20 12:29
泉州晚报讯 近日,民政部发布《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受理投诉举报办法(试行)》,就民政部门受理对社会组织的投诉举报进行了具体规定。为严厉查处未经登记的非法社会组织活动,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民政部设立举报邮箱,接受对以“中国”“中华”“全国”等名义及跨省开展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的举报。举报邮箱为:jbshzz@sina.com。
根据有关法规,非法社会组织主要指: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基金会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对外开展活动的组织;被撤销登记后继续以社会团体、基金会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的组织;在筹备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的社会团体。
为了利于及时对上述非法社会组织活动进行调查处理,举报内容须包括:非法社会组织的名称、活动地点、开展非法活动的具体事实、证据材料或相关线索等。提倡实名举报,举报人可提供个人信息及联系方式。民政部门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
(人民)
标签:社会组织|登记|社会团体|举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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