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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检察院建立预防职务犯罪联系点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6-08-15 08:47
  

  服务非公企业秉持六个“不轻易”原则

  晋江新闻网8月15日讯 近日,龙湖商会被晋江市人民检察院确定为“预防职务犯罪联系点”,双方签订了非公经济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共建活动协议。截至目前,晋江市已有9家大型企业、3个行业公会被确定为预防职务犯罪联系点,晋江市检察院延伸检察职能,为上述联系点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12日上午,在晋江市龙湖商会会议室,晋江市检察院与龙湖商会签订了非公经济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共建活动协议。现场,商会企业家代表畅所欲言,提出多项意见和建议。晋江市检察机关相关负责人表示,民营企业是晋江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依托。帮助、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所在。检察机关在服务非公企业发展过程中,秉持六个“不轻易”原则,即不轻易传唤企业负责人、不轻易查封企业账册、不轻易扣押企业财产、不轻易冻结企业账户、不轻易动用警车进企业办案,不轻易发表影响企业形象和声誉的报道。

  自2007年开始,晋江市检察院先后与恒安、安踏、柒牌、盼盼等9家大型企业和包含龙湖商会在内的3家行业公会建立职务犯罪联系点。针对上述联系点,晋江市检察院为其开展法律讲座、组织企业管理人员参观警示教育基地、检察官以案释法,开展预防调查、编发法律知识读本、开展专题普法宣传等服务。

  今后,晋江市检察院还将依托检察监督指导中心,整合晋江市各个共建点资源,有效落实企业约谈、法律咨询、法律宣讲等工作机制,加强对非公企业职务犯罪案件的分析研判,探索建立非公企业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推进非公企业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深化开展。

  (记者_林雅萍)

标签: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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