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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进一步优化军人子女入学升学政策

www.ijjnews.com   福建法治报  2016-08-10 15:31
  

  日前,晋江市教育局、双拥办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军人子女优先入园、入学,初中自选学校,中考降分录取等方面的优惠政策。《通知》的出台,将使驻晋部队军人子女享受到更加优质的教育资源,也使部队子女入学、升学工作更加有序和更具操作性。

  小学、幼儿园方面:驻晋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入学,可依据现役军人服役单位所在地、夫妻名下房产所在地、孩子户籍所在地,就近在全市任何公办市直(镇属)小学、市直(镇属)幼儿园申请入学。公办小学、幼儿园优先照顾本部分适龄儿童入学。

  初中方面:驻晋部队现役军人子女除参加晋江一中、养正中学初中部电脑派位招生外,还可自由选择到交通方便、教育质量较好的公办初中校或完中校初中部入学,如市区的实验中学、华侨中学、平山中学或安海镇区的安海中学、松熹中学,其他一级达标校的初中部、各镇镇区初中校等。优秀人才子女享受照顾入学政策;边防、海岛驻守部队的子女,需委托其他亲属监管的小学毕业生,允许跨镇(街道)入学。

  高中方面:在特殊地区和特殊岗位、因公牺牲和烈士、在军事训练和执行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中荣获二等功和战时三等功以上奖励、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以及作战和驻乡镇部队军人子女,根据艰苦程度和贡献大小,中考可享受20分、10分、5分的加分照顾等相关入学、升学优待政策;优秀人才子女享受照顾入学政策。

  《通知》同时规定,适龄儿童户籍在晋江的现役军人子女、因工作变动需要转学的军人子女参照本规定享受入学照顾政策。

  据悉,晋江素有“双拥”优良传统,今年再获“全国双拥模范城”殊荣,成就“全国双拥模范城”六连冠。2016年秋季招生,军地双方有效配合,积极落实优待政策,所有军人子女入学问题均得到妥善解决,驻晋部队官兵给予充分肯定。

标签:双拥|入学升学|军人子女
稿源: 福建法治报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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