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朋友圈传洛阳加油站爆炸视频 警方辟谣
“洛阳加油站爆炸啦”!昨日,不少泉州人被朋友圈、微信群的一段视频吓到。视频里浓烟滚滚,伴随着一声巨大的爆炸声,火光照亮了半边天,围观的群众吓得四处逃散。这条视频被人配上了“洛阳加油站爆炸”之类的语言在朋友圈热传。真的有这回事吗?
朋友圈流传的爆炸视频截图
记者点开该视频发现,除了爆炸现场场景,视频里还有拍摄者以及围观群众的说话声,听他们的口音明显不是泉州这边的。与此同时,该视频也在厦门疯传,同一段视频配的文字说明却是“集美加油站爆炸”。
这条信息在网上传播,殊不知又是一则移花接木的谣言。据了解,视频中的事件发生在去年7月16日上午7点38分,已停产一年半的日照岚山某化工厂1000立方米液态氢球罐爆炸起火。当时有网友实拍了这段视频在网上广为流传。
厦门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厦门警方在线也在昨日辟谣:“网传‘集美加油站着火’视频经公安机关调查,该视频实为2015年发生在山东日照的一家停产化工企业着火视频,请大家不传谣,不信谣!”
其实在微信朋友圈,类似移花接木的谣言并不少见。就在今年7月10日,一条“‘死亡500余人,失踪110人’的闽清最新受灾消息”也在朋友圈、微信群广泛传播,最后该消息被证实是谣言,造谣的第一当事人曾某因未满14周岁,被民警口头教育责令悔过,该案第二当事人黄某则被依法处以治安拘留10日的处罚。
警方提醒,根据相关法律,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另外,根据国家相关司法解释,如果网络谣言被转发500次以上,或被点击浏览5000次以上的,便可被视为“情节严重”,按寻衅滋事罪处理,负刑事责任;而情节轻一点的,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以“虚构事实,扰乱治安秩序”予以行政处罚。(记者 张金华 康金龙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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