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西湖公园出台办法广场舞队变身公园管理者不再扰民
广场舞虽好,扰民问题让人头疼。泉州市西湖公园管理处在各个广场舞团体间开展“创先争优”,让他们也参与公园管理,表演水平高、噪音不超标、保洁做得好的广场舞队,才是人见人爱的广场舞队。
泉州有不少广场舞团体,如何做到不扰民,需要大家的智慧。(潘登/摄)
表演水平高有机会登台演出
记者了解到,这个办法征求了各个广场舞团体代表的建议。“首先是比节目,看谁的表演水平高。”据工作人员介绍,来西湖公园跳广场舞的团体不少,以后每年将选出几个节目参加评选,并由西湖文化促进会审查、筛选,最优秀者将获得登上“西湖之夜”文艺汇演舞台的机会,并获得表彰。
据了解,“西湖之夜”是一场公益性质的汇演,已经持续多年,节目类型多种多样,一般在每年的秋季上演,是周边市民喜闻乐见的演出。工作人员说,希望能通过积极的促进机制,提高各团体的参与热情和表演水平。
制订文明公约噪音不超标
其次,还要看谁能做到控制噪音不扰民。早在2014年5月14日,西湖公园就制订了《泉州市西湖公园文化活动团体文明公约》,公约当中对公园团体活动噪音控制有明确规定,不得大于55分贝。
一直以来,管理处定期组织广场舞团体代表进行现场噪音监测,利用联席会议对超过噪音分贝标准的团体进行讲评,敦促其及时整改。
各团体检查评比 看谁保洁做得好
“我们还为每个广场舞团体配备扫帚、畚斗、垃圾夹等保洁工具,让他们各自对场地卫生负责,自行安排人员轮流打扫。”工作人员说,每个队伍严格按照管理处划分区域进行活动,互相谦让,大家自发参与公园的管理,各团体代表会聚集在一起,进行检查评比,看谁的保洁工作做得到位,从而让园容更整洁。
工作人员表示,公园管理处希望通过这些措施,既达到鼓励与支持全民健身的目的,又能让市民在文明的氛围中和谐相处。市民在文明游园的同时,如对公园管理有独到的建议,也可以与管理处联系,提出自己的看法,共同营造良好的游园环境。(记者 李波玲 通讯员 林桂华 林姝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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