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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妻子出轨怀孕八月 丈夫要求赔偿精神损害二十万

www.ijjnews.com   厦门日报  2016-08-02 11:54
  

­腆着八个多月的大肚子,她把丈夫告上法庭起诉离婚;指责腹中胎儿父亲另有其人,丈夫反过来求偿精神损害赔偿20万元。近日,一起离婚纠纷案在翔安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宣判。

­是什么促使快要临盆的小雅(化名)站上了原告席?小雅告诉法官,她在学校读书时与丈夫小陈(化名)相识,毕业不久就结婚了。婚后小家庭争吵不断,脾气暴躁的小陈有时还会对她动手,令她痛苦不堪。结婚三年,小陈有两年都在监狱里服刑,甚少承担家庭责任。现在双方已经分居八九个月,感情已破裂,她因此起诉离婚。

­离婚导火索还不仅于此。在小陈的质问下,小雅坦陈自己腹中的胎儿并非丈夫血脉,而是她与第三人怀上的。此言一出,等于是承认了婚内出轨,小陈以此为由,要求妻子赔偿他20万元精神损失。

­翔安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小雅在婚内与他人怀有身孕,小陈也同意离婚,可见双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应准许小雅的离婚请求。小雅违背了夫妻忠诚义务,侵害了小陈的人格利益,给他带来了精神痛苦,应赔偿一定的精神损失。但法官认为,小陈求偿数额过高,最终酌定小雅一方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3万元。(记者 谭欣妮 通讯员 翔法宣)

标签:丈夫 小陈 小雅 离婚 精神损害赔偿
稿源: 厦门日报  编辑: 吴择吴择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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