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出台意见化解房地产库存 购房者可享多项优惠
核心提示
近日,泉州市政府出台《关于化解房地产库存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通过提高征收项目货币化安置的比例、打通商品房与公租房转换通道等多项举措,化解泉州市房地产库存。
《意见》要求,各县(市、区)政府按照“一县一策”、“一盘一策”原则,于2016年8月30日前制定更具有针对性的实施意见。
提高征收项目货币化安置比例
提高征收项目货币化安置的比例,主要是要对已征收未安置项目和新增征收项目(包括古城危房改造等)大力推行货币化安置,棚改项目和房屋征收实行货币化安置比例原则上不低于70%。同时,也要加大货币补偿方式的奖励力度、加大对被征收人购房自住的扶助力度和信贷支持等。
商品房与公租房转换通道打通
如何打通商品房与公租房转换通道?《意见》明确,原则上不再新建公租房,通过收购或长期租赁符合条件的商品房作为公租房。通过“泉房通”服务平台,引导房地产企业、安置房建设单位及有出售安置房意向的安置户到服务平台统一登记房源,提供被征收人到服务平台自主购买商品房、待售安置房作为安置房,实现被征收人的住房安置。
为购房者提供许多优惠
《意见》为购房者提供许多优惠,包括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和增值税,扩大公积金覆盖面,适度的财政补贴,以及农民和外来工子女购房可划片入学等。
房地产企业负担减轻
此外,房地产企业也有“福利”,相关部门将促进商业、办公用房销售,作为居住使用的商业办公类用房的水电费参照民用标准交付,降低生活使用成本;推进房地产业转型升级,鼓励开发建设和购买精装修商品住房,并要求商业银行加大对精装修项目房地产企业和购房者的信贷支持力度;减轻企业负担,比如调整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纳时点;推进有条件的片区与周边优质学校协商共建,优化教育资源布局等。
房地产去库存开出泉州“处方”
——泉州市《关于化解房地产库存的实施意见》解读
核心提示
今日起,在惠安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房的单位和个人,可享受购房总额5%的财政补贴;日前,晋江也延长了购房财政补贴的政策期限,其中,个人(家庭)购买144㎡以下(含144㎡)首套房、首改房(不包括购买二手房)的可享受购房总额1.5%的财政补贴……泉州市部分县(市、区)近期先后出台化解房地产库存新政。日前,市政府出台《关于化解房地产库存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更大范围内明确了进一步鼓励住房消费,化解房地产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具体措施,同时要求,各县(市、区)政府按照“一县一策”、“一盘一策”原则,于2016年8月30日前制定更具有针对性的实施意见。
新政出台,对泉州市房地产市场将产生哪些影响?记者就此采访了部分房地产企业和市民。业内人士分析认为,《意见》从供应和需求两方面化解房地产库存压力,对于全市房地产市场而言,是一大利好。
购房者关注啥?
亮点
减征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政策内容: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90㎡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90㎡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该优惠政策自2016年2月22日起执行。
事例:上班族陈先生,今年3月份在市区购买了一套159㎡的商品房拟作为婚房,总价198.7万元,预计今年12月份交房,为其名下首套房。按原来契税政策,该商品房产权面积超过144㎡,属于非普通住宅,契税征收标准为3%。本次契税调整后,陈先生只需交1.5%的税,一下子就可以少交29805元。
亮点
购买精装房有奖励
政策内容:对购买本文件下发(2016年7月22日)以后新批建设(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审批时间为准)的精装修商品住房的个人给予适度奖励,即缴纳契税后,对90㎡及以下的由受益财政给予购房总额1%的奖励,90㎡以上由受益财政给予购房总额1.5%的奖励。
市民心声:市民小沈工作了五年多,准备两年内贷款买房。了解到购买精装房有奖励后,他非常高兴:“精装房省时省力,免了不少装修的麻烦。现在又有奖励政策,公积金贷款额度还可以上浮5万元,大大减轻了购房压力。”这让他更加坚定了购买精装房的决心。
亮点
进城购房子女可就近入学
政策内容:农民和外来务工人员进城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后,若无迁移户籍,教育部门凭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的商品住房买卖合同和暂住登记凭证(或居住证),根据实际情况处理:如果该片区内有学校且学位额充足,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安排其子女在片区内学校入学;如果该片区内有学校但学位额不足,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协调安排就近入学。
市民心声:“不迁户口也能在城里读书,真的?”德化人陈先生在泉州成家生子,目前住在岳父岳母家。几年来,他也想买一套自己的房产,可选来选去终究找不到心仪的,学区房太贵买不起,非学区房又苦于子女无法入读。而今,新政出台后,他表示如果看中的房子也能同时解决读书问题,他就一定会买。
业内人士分析: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说,国家、省里的房地产去库存政策和举措中,把鼓励农民进城购房作为房地产去库存的一个着力点。泉州市出台的《意见》,也鼓励农民和外来务工人员进城购房。对于开发商和市民来说,最大的亮点是,如果不迁移户籍,还能有机会在商品住房片区入学或周边就近入学。这一措施,不仅能解决入学难问题,也能带动房产消费。
百信·御江帝景营销副总监邱斯娜说,去年,百信·御江帝景已获得晋江市池店镇政府批准,划入晋江市第三实验小学(滨江校区)、泉州五中(桥南校区)服务片区,然而,这些学校目前还无法招生。近段时间,有10多位顾客看中房子,但因他们的适龄子女短期内无法入学,顾客只有忍痛割爱转向其他房产。当得知《意见》中有针对这方面提出对策时,她当即表示这对于他们来说是极大利好,希望住建、教育等相关部门尽快将政策落到实处。
房地产企业关注啥?
泉州市房地产去库存新政给购房者和开发商带来利好(陈起拓摄)
亮点
商业办公用房居住使用水电参照民用标准收费
政策内容:对于参照成套住宅设计(有厨房、卫生间等)的商业、办公用房项目(如SOHO),用水、用电按实际使用功能进行收费;房屋装修入住后,作为居住使用的,经供水、供电部门现场勘查确认、批准,按民用水、电标准计费;在技术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引进燃气入户。
业内人士分析:目前,商业、办公用房属于商业性质,其水电费的收取标准按照商业标准。记者了解到,民用水实行阶梯式计量,20吨以下2.45元/吨,而商业用水3.48元/吨;民用电按阶梯式计量,0—200度的部分0.4983元/度,200—400度的部分0.5483元/度,而商业用电,执行一般工商业电价,即0.4千伏及以下,为0.7773元/度。
以月均用电量在300度左右为例,按原有商业标准,月需缴纳电费约233元,现按民用标准计费,则月仅需缴纳电费约149元,降幅达36%。
“现在小面积SOHO类的产品,很多都是年轻人在买、在租。水、电对他们而言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余定隆认为,商业、办公用房按实际使用功能,参照民用水、电标准收费是非常务实的政策。在当前整个房地产市场商办类库存较大的情况下,新政对政府、房地产开发商、购房者三方面都是利好。
泉州东海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梁军毅说,商业办公用房的去库存,面临着一个较难消化的局面,其他城市也有这样的情况。目前在泉州市的房产市场中,以SOHO为主的商业办公用房供大于求,有三大难点抑制了这类房型的销售。第一,若办理按揭贷款,首付比例高达50%,贷款年限仅为10年,利率优惠少。第二,买了房子不能落户,子女无法就学。第三,水电费成本高。“新政改变了商业、办公用房的使用功能,大大降低生活使用成本,对这类房型的销售有一定激发作用。”
亮点
鼓励开发购买精装房
政策内容:以幢为单位,施行精装修的新建商品住房项目,可享受自行邀请招标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申请缓交本级基础设施配套费至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办理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意见书之前缴清等政策奖励。进入精装修阶段后,房地产企业可以申请免予预售资金监管。
各商业银行应加大对精装修项目房地产企业和购房者的信贷支持力度,信贷资金额度倾斜,利率优惠,按揭款优先发放。公积金贷款优先倾斜,贷款额度上浮5万元。
业内人士分析:“装修房是房地产未来发展的一个趋势,既节能环保,又可以帮助客户节约装修时间和费用。”泉州万科营销总监许展说,目前越来越多的客户生活相对忙碌,选择购买大牌房企开发的装修房,无论从房屋品质、项目配套还是售后服务上都相对比较有保障。而“预售资金的免监管”这个政策能够较好地鼓励未从事过装修房的开发企业加入到销售装修房楼盘的队伍中来,促进不同带装修楼盘之间的竞争,促使开发企业能够将更好的装修房提供给市场消费者,从而提升消费者的居住品质。
中骏置业福建区域泉州公司营销总监余定隆认为,从购房者需求来考虑,精装房是今后房地产发展的一个趋势,接下来可以更多地运用到刚需产品、小面积类住宅产品中去。对房地产企业而言,我们非常期待政府出台的政策能带给购房者一些实际的优惠,并加大政策执行力度,带来利好。
新政其他亮点
●打通库存转换通道
——提高征收项目货币化安置的比例:要对已征收未安置项目和新增征收项目(包括古城危房改造等)大力推行货币化安置,棚改项目和房屋征收实行货币化安置比例原则上不低于70%。
——打通商品房与公租房转换通道:原则上不再新建公租房,通过收购或长期租赁符合条件的商品房作为公租房。中心市区搭建被征收人自主选购服务平台——“泉房通”服务平台。
●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调整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纳时点:对未全部出售的住宅项目,房地产企业在办理房屋初始登记前,只代收代缴已售房屋的专项维修资金;在办理房屋总登记手续时,申请人应提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款凭证,房屋权属登记机构负责审验。未售的房屋,房地产企业在办理房屋合同备案登记前,代收代缴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保修期满(竣工后5年)仍未出售的房屋,房地产企业应在保修期满前三个月代垫剩余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在办理合同备案登记或分户登记(包括办理自有产权的)时,申请人应提交该套房屋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清证明,房屋交易管理机构或房屋权属登记机构负责审验。
●提升房地产项目开发品质
——推进有条件的片区与周边优质学校协商共建,优化教育资源布局。房地产项目内建设的学校也可探索与片区内的优质学校合作办学。
(记者 吴丽娇 谢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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