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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国土资源厅:灾后重建急需用地可先建后批

www.ijjnews.com   福建省国土资源厅网站  2016-07-25 12:01
  

迅速下达救灾应急资金 优先保障灾后重建用地

省国土资源厅多项应急措施支持灾后重建

  据福建省国土资源厅网站消息,连日来,省国土资源厅第一时间指派驻地地质队伍对灾情严重的县做好应急技术对口支援;迅速下达首批救灾应急资金3400万元,专项用于闽清县、永泰县、尤溪县地灾排查、简易降险和灾毁耕地复垦;出台灾后重建支持政策,优先安排用地计划指标,保障灾后重建用地;按核实将分批下达灾毁耕地复耕省级应急补助资金2亿元,全力支持受灾地区灾后重建。目前,45名地灾应急技术人员还在闽清、永泰、尤溪3个县14个重点受灾乡镇,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应急处置和重建选址评估工作。

  据地质灾害排查和应急调查成果初步统计,截至7月18日,因台风“尼伯特”台风带来的强降雨,全省新增地质灾害隐患564处(闽清220处、永泰178处、漳平157处、尤溪4处、长汀4处),公路沿线、山区林地发生各类溜方3000多处。

  根据台风“尼伯特”带来强降雨和可能新增地质灾害情况,省国土厅第一时间指派驻地地质队伍对灾情严重的县做好应急技术对口支援,做好威胁范围确定、应急抢险技术指导、临时安置点地灾危险性评估等。从7月8日至18日,45名地灾应急技术人员已在灾区连续工作10天,全力以赴做好应急技术支援。

  为帮助受灾地区做好灾后重建工作,省国土厅成立了救灾工作协调组,协调市县及省地矿局、省煤田地质局及相关力量,全力投入救灾工作;并紧急召开厅务会,研究出台灾后重建支持政策:一是保障灾后重建用地,指导项目选址,确保避开基本农田保护区和地质灾害隐患点;开通“绿色通道”快速审查审批,优先安排用地计划指标,灾后重建急需的用地允许先建后批,在灾情结束后6个月内依法依规完善用地手续。二是立即开展地质灾害排查,对受地质灾害威胁愿意搬迁的农户,实行应搬尽搬应补尽补;切实做好地灾评估,对道路、桥梁等交通、水利工程受损需要修复重建以及农房集中重建的,安排技术单位提供地质灾害评估技术服务。三是灾后重建户免收耕地开垦费、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农村住房灾后重建申请不动产登记,免收不动产登记费和证书工本费。四是积极支持灾后实施旧村复垦项目,优先先行核定增减挂钩指标,优先安排交易,交易资金重点用于灾区重建。

  据悉,省国土厅还联合省财政厅向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申报灾毁耕地、地质灾害应急资金支持。

标签:灾后重建|先建后批
稿源: 福建省国土资源厅网站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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