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别成为网络谣言的帮凶 今年在泉州流传的谣言你知道吗
事例 谣言万千 踪迹都可循
泉州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支队民警庄霆雳从事多年舆情监控,他总结了几种经常出现的谣言。
社会安全类谣言
案例:今年2月初,泉州本地不少微信群出现“泉港自来水污染致数万人中毒”的信息,警方查证很快发现此为谣言。经网警溯源调查,该微信最早由微信网民“优雅人生”1月31日发布。
案例:今年2月底,谣言“泉州人民医院有一孕妇因感染H7N9死亡,参与抢救的医生已被隔离,中央二套电视新闻已播出”在微信群中传播。事实上,该版本谣言在全国多地均流传过。警方查明,泉州某酒店员工唐某出于引发关注的目的,从网上拷贝谣言,改为事发地泉州,在新浪微博发布。
警方分析:研究发现,食品安全、环境安全等社会公共安全领域,是网络谣言多发区。这些领域里一旦出现热点话题,网民从关系自身角度出发,会打听、猜测,或因焦虑情绪产生怀疑,最终按自己的逻辑想法,演绎出一个虚假信息或事件,发布到网络、微信上,成为谣言源头。其他网友也同样因为不安全感和宣泄的需求,未予识别直接转发信息,有的甚至利用“贴近性”将事发地移花接木到本地,扩散谣言。
爱心慈善类谣言
案例:今年3月,有网民在微信群发布本地“抢小孩”的谣言信息,内容为“紧急通知:刘警官提示:110已证实不是假的!请大家注意:家里有小孩的,大人都要看好,从银川来了100多个外地人,已经到了丰泽区附近,专偷小孩抢小孩的,解剖了7个小孩的胸部,拿走器官……群多的都转一下,生命可贵!”
警方分析:现在各种版本抢小孩、偷小孩的信息层出不穷,绝大多数属谣言。有的涉及家庭纠纷、孩子抚养权;有的是误会引发。此类谣言传播是利用了广大家长的爱心。至于“摘器官”的信息,稍有常识理性思考一下,便知是谣言,器官移植必须经过登记、配对等一系列严格医疗程序,并非“想摘就摘”。
生活常识类谣言
案例:炎热夏季,小孩溺水时有发生。前不久一则溺水急救的信息又在微信朋友圈刷屏:只要溺水不超过1小时,倒背着溺水儿童不断奔跑,可以将水控出来救人,还附有一张大人倒背溺水小孩狂奔的照片。这种办法是否真的靠谱?多位急救专家表示,倒背孩子控水的方法不但无用甚至有害。溺水急救最有效的方法还是心肺复苏。泉州网警查实,照片中的小孩溺水发生在广东,该小孩因溺水时间过久死亡,并未因倒背奔跑获救。
警方分析:与健康养生有关的谣言,在微信朋友圈占有很大比例。这种披上“科学”外衣的谣言,具有很强迷惑性。误信虚假的健康养生信息,反会造成危害,比如小孩溺水,第一时间不通过心肺复苏抢救,而通过错误的倒背奔跑就会贻误救治时机。
恶意营销类谣言
案例:“你的伞该还换了!2000把新型自动天堂伞免费领取!活动只为品牌宣传,过程中不收取任何费用,限量2000把……”不少人对前不久微信圈转发的“天堂伞免费领”信息记忆犹新,很多人信以为真纷纷转发,并按要求发送个人信息。但很快杭州天堂伞公司发布官方声明,该信息为虚假信息,与该公司无关。泉州网警巡查执法也证实免费领伞系骗局,提醒市民保护好个人信息,避免上当受骗。
警方分析:现在营销手段五花八门,很多商家借助谣言的高效传播而有意推动,以提高品牌知名度。甚至有不法分子借助网络散发虚假信息,利用一些人爱占小便宜心理进行诈骗。自媒体兴起后,不少自媒体为了吸引关注,无所不用,或故意制造噱头,或以耸人标题,将外地负面事件移花接木“本地化”,成为网络谣言的推手。
后果
顺手转发 危害有几何?
“应该没什么,就转一下,假的就假的”“别人都在转,我也是好心才转发”……实际生活中,许多自觉、不自觉地参与到传播谣言的人,甚至认为传播谣言无伤大雅、没有大碍。果真如此吗?
无形中成别有用心者的“帮凶”
丰泽公安分局黄警官认为,首先,网络谣言不断突破社会道德底线,在某种利益驱使下,有些别有用心的人利用或制造热点事件,炒红他人从中牟利,破坏了社会的正义、道德,也造成了社会、人与人之间诚信度的下降,如果我们不加识别地转发,无形中就成了他们的“帮凶”。
其次,各种谣言在网上迅速滋生、扩散,明显“妖言惑众”,具有极强的攻击性、宣泄性,给社会及当事人带来负面舆论和多次伤害。
此外,造谣者鼓动网民充当“社会不公”的审判者,严重影响正常的网上秩序,误导民众,引燃负面情绪,影响人们对一些事件的正确分析判断。
最后,网络谣言危害社会稳定乃至国家安全。个别网络意见领袖和“大V”们,或受某种驱使或迎合或起哄,导致少数谣言对社会造成极为负面的影响,带来更大的破坏性。
9名造谣传谣者被处罚
还记得轰动一时的“石狮一家34口灭门惨案”吗?
2015年1月10日,石狮某微信公众号发布一则信息“昨晚,石狮,震惊全国!一家34口灭门惨案!转疯了!”,该信息中以警方通报的口吻描述一件“灭门”惨案,却放上了34只死老鼠的照片。石狮警方调查称该信息涉嫌发布、传播虚假警情,发布者被处行政拘留10日。国家网信办官方发文严厉警示微信标题党一文中也引用了该案例。
“警方加大了对造谣传谣者的打击力度。”泉州市公安局有关人士介绍,今年上半年,泉州网警通过微信微博执法账号对85条谣言进行公开辟谣,9名造谣传谣嫌疑人被泉州警方行政拘留。
其中有几例当时广为传播的谣言制造者,均被警方依法处理:
今年2月初,微信大量出现“泉港自来水污染致数万人中毒”的谣言。经警方调查,此微信最早由泉港的庄某勇发布。庄某勇因编造谣言构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五日。
同样在2月底,传播“泉州人民医院有一孕妇因感染H7N9死亡,参与抢救的医生已被隔离”谣言的江西人唐某,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五日。
散布谣言将承担三种责任
虽然是“随手转发”、“好心转发”,但可能给社会和他人造成危害,由此要负法律责任。
福建温陵律师事务所主任肖志云说,散布谣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主要有三方面:
一是民事责任。如果散布谣言侵犯了公民个人的名誉权或者侵犯了法人的商誉,要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责任。
二是行政责任。如果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或者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尚不构成犯罪的,要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给予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
三是刑事责任。《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警情、灾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应对怀疑求证 真相别迟到
面对纷纷扰扰、一时难辨真假的网络信息,普通市民该如何识别,才能避免被网络造谣者利用呢?相关部门又该如何应对网络谣言的泛滥传播?
抱求证心态 不急于转发
“先让传言‘飞一会儿’,一小段时间沉淀后,很快就知道是不是谣言。”泉州市公安局网警庄霆雳说,只要大家都能抱着求证的心态来对待,多数谣言就不会有生存的土壤。
首先,看到此类信息,不急于转发,先在心里打个问号,质疑下信息所说的会是真的吗?信息源自哪里?时间、地点等相关要素是否都具备且真实?
其次,可以上网搜寻查证,如果是发生在公共场所的社会事件,肯定不止一个目击者,应该有权威媒体或者其他机构、个人也从不同角度关注和佐证,这就可对事件的真假有个初步判断。如果有查证,谣言不难分辨。
再者,可关注政府机构、警方或者主流媒体的官方微信、微博,同时,亦可将网络流传的可疑信息,通过私信等方式及时告知警方官微,如“泉州网警巡查执法”24小时值班,将对网民反映的信息及时调查、反馈。
让真相比谣言跑得更快
网络环境中,谣言大多通过复制、粘贴完成,内容几乎未被修改。社会学家指出,遏制谣言的出现和传播,应在政府部门主导下,其他社会主体,包括媒体、民间共同参与,多措施综合治理。
福州大学社会学系主任甘满堂教授说,权威信息的缺乏、滞后,是谣言产生重要成因,当真相跑得比谣言快的时候,谣言就不攻自破了。当社会事件发生时,多种小道信息源就披上所谓的“权威”外衣,在权威消息发布之前,大肆传播。甘满堂认为,遏制谣言的产生和传播,要注重“事前”和“事后”。一方面,政府机构应关注群众关心的话题和社会事件,进一步增加信息公开透明度,增加公信力,及时发布权威消息;自媒体和个人社交工具应强化实名制,对所发布的涉及公共层面的消息,需对真实性负责,对造成社会后果的,根据法律处置。
权威主流媒体辟谣有公信力
除了依法打击、处理造谣传谣者,警方也未雨绸缪,通过建立完善止谣机制,尽早及早将谣言扼杀在萌芽阶段。
记者从市公安局网安支队获悉,为适应发展迅猛的自媒体网络时代,泉州警方已初步建立起一套完善的监控网络谣言的系统。各地警方开设官方微博或官方微信平台,通过这些渠道,及时发布警情,公开信息和辟谣。今年6月,泉州警方还公开向社会招募“泉州网警”志愿者,配合警方开展网络安全宣传,共同甄别打击网络谣言。
传统媒体也是遏制网络谣言传播的权威力量,在辟谣时具有公信力。比如,本社泉州晚报、东南早报设有“原来如此”“真相”等新闻栏目,对一些传闻及时进行调查和核实,两报的官方微博、微信及泉州通APP也及时进行辟谣,有效阻击了网络谣言的进一步传播。(记者 苏勇 廖培煌 实习生 蔡昭禅 潘幼婷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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