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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闽超鞋业公司申请破产重整 晋江法院受理全市第二起破产案件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6-07-06 08:53
  

  法官参与该公司的债务清算

  晋江新闻网7月6日讯 停止经营的“僵尸企业”,却一直关而不清、倒而不破,债权债务关系长期悬搁。如何盘活这些闲置资源促进经济发展?昨日,记者从晋江市法院获悉,该院日前对晋江闽超鞋业公司破产重整一案进行受理。这是自今年3月份晋江市法院金融审判庭成立以来,该院受理的第二起破产案件。

  晋江市法院日前发布公告称,根据晋江闽超鞋业有限公司的申请,法院已受理此案,并指定温州中源立德会计师事务所担任晋江闽超鞋业有限公司的破产重整管理人。闽超鞋业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16年8月13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晋江闽超鞋业有限公司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据悉,晋江市法院将于8月27日主持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

  晋江闽超鞋业有限公司位于陈埭涵口。该公司创办于1992年,主要生产各类休闲皮鞋和休闲运动鞋。2003年,该公司取得了意大利富狼公司旗下“富狼”品牌皮鞋在中国的生产专利权,产品销往俄罗斯、东欧、西欧等多个国家及国内市场。

  晋江市法院相关负责人说,为了使这些“僵而不死”的企业依法有序退出市场,盘活长期闲置的土地和厂房,破解诉讼执行积案难题,该院将充分发挥破产审判对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确保社会稳定的作用,让“僵尸企业”破茧重生,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记者_胡志法 通讯员_吕雅君 林丽萍 文图)

标签:破产|破产案件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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