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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幼儿园 三大“猫腻”要注意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6-07-03 08:48
  

  晋江新闻网7月3日讯 如何辨别孩子上的幼儿园是否正规、收费是否合理?近日,本报记者综合晋江市长专线、本报新闻热线及晋江市教育局举报电话所接收到的有关幼儿园的投诉,梳理出了幼儿园常见三大“猫腻”,帮助广大家长擦亮眼睛,谨慎选择幼儿园。

  猫腻一:

  无证办学

  如今,“黑作坊式”的无证办学在晋江已很少见,这里说的“无证办学”更多的是幼儿园举办者在尚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情况下,就提前非法招生开办。

  记者从晋江市教育局了解到,根据《晋江市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设立管理暂行规定》,民办幼儿园的审批要经过登记立项、实地考察、形成考察报告、发出考察结果通知书、核准民办培训机构名称、审查办学场所设计图纸、指导举办者办理前置条件所需材料、再次考察办学场所、受理审核申办材料、审批批准办学等10道程序。

  受理审批时间方面,每年的2—3月、9—10月受理民办培训机构的办学申请。每年的5月、12月,对于符合设立标准的民办培训机构给予审批,发给同意设立民办培训机构批文和《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一些举办者利欲熏心,在没有取得招生资格的前提下,就开始招生。这种情况该如何规避呢?其实只要家长多留一点心就可以了。凡不在教育部门公示内容中的幼儿园,均为非法举办的幼儿园。个别在等级评定过程中新批准举办的幼儿园,应在其公示栏中提供批准举办的批复。

  猫腻二:

  多算保教费月数

  晋江市教育局初幼教科科长蔡金禄介绍,保育教育费采取按学期收取的办法,在学期初一次性缴交。不管是公办还是民办幼儿园,幼儿园全年上课时间共9个月,每学期按4.5个月收费,与学期长短无关。

  因此,如果有幼儿园告诉你:“这个学期比公示中标注的4.5个月长,保教费要按5个月算”,那你千万别上当,因为这是有明文规定的,不要掏那冤枉钱。

  假如学期结束后,有的幼儿园需要办理“寒假班”“暑假班”,则应另外申请,经家长自愿,“按日收取”保教费,标准仍按物价部门报备标准折算。

  幼儿在开学后要求转园、退园的现象也时有发生。根据规定,幼儿在开学后2个月内(含2个月)要求转园、退园的,幼儿园应该按缴费的50%退还保育教育费,超过2个月转园、退园或因个人原因请假的,不退还保育教育费。因今年晋江幼儿园统一于7月5日、6日报名,如遇幼儿在9月1日开学前要求转园、退园的,幼儿园应全额退还保育教育费。

  猫腻三:

  巧立名目收代办费

  在晋江市教育局的公示中,保教费、伙食点心费收费明确,家长一看就懂。代办费一项,注明是“按实际采购情况自愿委托办理”,一些幼儿园往往就在这里做文章,让家长“雾里看花”,增加孩子入园的成本。

  “书本费,英语、体能课程等等都在代办项目里,加起来要1630元。”家住罗山的陈先生无奈地告诉记者,虽说是自愿原则,但绝大多数家长还是被“绑架买单”了,总不能大家都在上英语课,而自己的孩子因为没“代办”一边玩去。

  代办费是什么?根据规定,它是幼儿园代收“省规定的幼儿园教育活动必备的教具、幼儿保健费和一次性收取的被褥餐具费(仅限日托)”,须经家长自愿委托,不得强制代办。另外,代办费必须按实代办、单独立账,并按学期进行结算,在每一学期结束前向幼儿家长公布结算结果,多退少补。

  “像一些幼儿园教授英语、代购书本、代购写字材料,教育部门是明确反对的,这违背了儿童学习与发展的基本规律和特点,‘拔苗助长’式的超前教育和强化训练,反而不利于孩子的成长。”蔡金禄提醒,至于民办幼儿园利用下午离园后开设留园班、兴趣班,一定要以家长自愿、服务性质为基本原则,任何违规代办收费都必须退还。

  家长如发现非法举办的幼儿园或违规收费的幼儿园,可向晋江市教育局举报:85681355(值班室)、85682803(初幼教科)、85685841(职社科),或拨打本网新闻热线82003110反映。

  (记者_陈海勇)

标签:幼儿园|“猫腻”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陈汝羚陈汝羚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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