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国内国际 >>正文

国务院印发《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国务院文件的决定》

www.ijjnews.com   新华社 人民日报  2016-07-01 17:37
  

  新华社北京6月30日电 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国务院文件的决定》。

  《决定》指出,在前期已宣布失效一批国务院文件的基础上,国务院对改革开放以来以国务院和国务院办公厅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旨在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向纵深发展,营造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环境,促进新经济、新动能成长。

  《决定》指出,对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适应经济发展需要、严重束缚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设立的审批事项已取消或下放,或不同文件对同一事项重复要求、规定不一致等的506件国务院文件宣布失效。凡宣布失效的国务院文件,自《决定》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决定》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做好政策衔接,完善事中事后监管,防止出现“空档”。要加大工作力度,继续抓紧清理和废止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利于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政策文件,坚决破除对企业和群众干事创业的各种束缚,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人民日报》( 2016年07月01日04版)

标签:国务院|失效文件
稿源: 新华社 人民日报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