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闽南要闻 >>正文

厦门-思明公安民警演骗子 举行反诈骗“路演”

www.ijjnews.com   厦门网  2016-06-30 11:37
  

­“蓝丝带在行动,以不变应万骗。”从今年开始,思明公安分局将每年6月29日定为反虚假信息诈骗日。昨日,该局在软件园二期举行一场反诈骗“路演”,数百家企业近千人参与活动。

­在一张桌子旁,两名民警分别扮演诈骗分子和被骗者,一场反诈骗情景剧生动上演。思明公安分局在何厝边防派出所的支持下,安排了“购物诈骗”和“冒充老板诈骗”两场情景剧。民警的表演,让观众在紧张和捧腹大笑之间,学习到反诈骗知识。

­2014年,思明公安分局在全市各公安分局中,率先成立反诈骗宣传小分队,走进社区、企业园区、校园,宣传反诈骗知识。去年,在全市反诈骗依然严峻情况下,思明公安分局辖区内的虚假信息诈骗警情,实现下降态势。

­“我们希望越来越多的市民传递蓝丝带,传播反诈骗知识,打一场反诈骗的全民战争。”思明公安分局政委陈挺华表示。(记者 吴俊鸿 通讯员 思公政)

­>

标签:思明 诈骗 一场 知识 情景剧
稿源: 厦门网  编辑: 吴择吴择 [打印]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