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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超标电动车”过渡期延长一年? 警方:是误传

www.ijjnews.com   泉州交警微发布  2016-06-27 14:38
  

近日,微信群传播一则“超标电动车过渡期延长一年,使用期限截至2017年6月30日”的信息。经核实,该信息是2014年10月23日刊载于《石狮日报》的报道,是指泉州中心市区以外县(市、区)的“超标电动车”可过渡使用至2017年6月30日。泉州警方提示:泉州中心市区“超标电动车”使用期限截止时间是2016年6月30日。

泉州“超标电动车”过渡期延长一年? 警方:是误传

标签:泉州 电动车 过渡期 期延长 使用期
稿源: 泉州交警微发布  编辑: 吴择吴择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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