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国内国际 >>正文

工商总局发通知严惩诱骗高校学生参与传销

www.ijjnews.com   人民日报  2016-06-22 10:41
  

  人民日报北京6月21日电 国家工商总局近日发布《工商总局关于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强调严厉打击扰乱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秩序的行为,严惩诱骗高校学生参与传销的组织者和骨干分子,严厉查处和打击“黑中介”及各种侵害高校毕业生合法权益的行为,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通知》指出,继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不断推进工商登记注册便利化,创造更多就业岗位。《通知》要求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结合高校毕业生创业的特点和自身意愿,支持高校毕业生通过“互联网+”创业,支持高校毕业生创办简便灵活、易转型的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等小规模经济实体。指导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运用商标、广告、合同等手段,实施品牌经营和规范化运作,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引导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市场主体做好年报和信息公示工作,注重自身信用积累。

  (记者 林丽鹂)

  《人民日报》( 2016年06月22日16版)

标签:工商总局|严惩|传销
稿源: 人民日报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