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闽南要闻 >>正文

漳州26岁快递员陈尸九龙江 死前曾请假遭拒

www.ijjnews.com   海峡导报  2016-06-16 16:08
  

  6月2日开始,26岁的快递员陈建明失联了,家人苦苦寻找,无果。6月4日,漳州九龙江西溪大桥附近水域,警方捞起了一具男尸。龙海警方证实,死者就是失联的陈建明,死因是自杀。

  ­ 而据了解,9个月时间,陈建明只请假过1天,失联的前一天,陈建明曾经请假但未获批准。家属悲痛之余,认为陈建明所服务的漳州市申通快递服务有限公司(下称:漳州申通快递)负有一定的责任。不过漳州申通快递的负责人表示,他们的快递业务全部承包出去,公司与该快递员没有直接的劳动关系。

  ­ ▲目前,相关部门介入协调此事

  ­ 讲述:死前曾请假,此后失联了

  ­ 对于陈建明的死,其父亲陈计庆对儿子所服务的漳州申通快递是有意见的。陈计庆认为,儿子的死,与他请假回家采杨梅未获批准有关。

  ­ 陈建明是龙海市白水人,家距离快递公司所在的龙文区朝阳镇40多公里。陈计庆介绍,5月30日,他妻子曾与陈建明通电话,说是家里的杨梅熟了,希望他回家来吃杨梅,而陈建明也答应了。

  ­ 但从6月2日开始,陈建明就不见了,电话也打不通,直到6月4日,警方发现尸体。家属发现,他的工作电话留在了快递公司的仓库,而私人电话在他朝阳镇的出租房中被找到。

  ­ 家属们介绍,在陈建明的遗物中,家人没有发现遗书或者遗言,他也未曾向亲友吐露过想要自杀的意图。同事及家属们都证实,陈建明是一个性格内向的人,平时不爱与人交流。“6月1日这天,他向我请假1天,但请假原因怎么也不说。”雇主钟小姐说,她让他尽量把当天的快件送完了再走,但第二天,陈建明并没有来工作。钟小姐说,此后几天,她曾多次打陈建明电话,但都联系不上。

  ­ 回应:公司愿意给予人道帮助

  ­ “9个月了,从来没有休息天,就只请过1天的假。”陈计庆说,做快递业务员以来,陈建明此前只有因为爷爷去世,请过1天假。“没有星期六、星期天,一年365天,只有春节才有放假,平时遇到节假日,工作只会变得更忙。”申通快递公司一位片区承包者承认,没有休息日,是这个行业的普遍情况。

  ­ 导报记者从漳州申通快递了解到,该公司要派送的快件,按片区承包给私人老板,而快递业务员,则由承包者聘请。据了解,承包人钟小姐承包了公司九湖镇片区的快递业务,陈建明是她从网上招聘的。

  ­ 漳州申通快递的负责人余先生说,他们的快递业务是全部承包出去的,快递员的管理是各片区承包者的责任,他们只与承包者签署协议,因此公司与快递员没有直接的劳动关系。“但毕竟他是为申通送快递的员工,我们愿意出于人道帮助,与承包方一起,拿出一笔钱给家属。”余先生说。

  ­ 目前,龙文警方、蓝田开发区管委会等部门介入事件协调工作,该事件的善后工作还在进行中。

  ­ 律师说法

  ­ 企业若有过错需担相应责任

  ­ 福建南州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赖勇龙认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自杀身亡的不是工伤,不在工伤赔偿范围。但若企业对员工自杀有过错的,则还需依过错程度承担相应责任。

  ­ 如认定为“非因工死亡”,遗属可以享受一定的救济待遇。

(记者 郭钦转 王龙祥 张伟华 文/图)

标签:快递员|自杀
稿源: 海峡导报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