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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给情人6000元要不回 女子谎称被强奸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6-06-16 08:14
  

  晋江新闻网6月16日讯 已婚妇女为了讨要借给情人的6000多元,报假警称被强奸,民警赶到后,还让民警做证。目前,袁某因涉嫌谎报警情被依法处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500元。

  34岁的江西人袁某,虽然已婚,但是因为丈夫常年不在晋江,她和大她三岁的重庆人徐某成了露水夫妻。

  两人在一起时,袁某断断续续借了6000多元给徐某。近来,袁某开始向徐某讨要欠款。14日中午,两人在租房又因为还钱的事情吵了起来,徐某借机拿走此前送给袁某的一部手机。

  当晚8时许,两人又大吵了一架,徐某还是坚持不还钱和手机。一气之下,袁某便报警自己被强奸。

  “我只是想让他把钱还给我,不还钱也要给打个欠条。”民警赶到后,袁某说,为了让警察帮忙讨回欠债,她才谎报被强奸。

  在此,晋江警方提醒广大市民,谎报警情严重扰乱了公共秩序,造成警力资源的极大浪费,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乱报警、报假警或故意夸大警情等骚扰110的行为都是违法的,警方可依法对相关行为人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还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切记不可出于开玩笑、赌气等心理随意拨打110!

  (记者_朱艳 通讯员_庄凌龙 郭川)

标签:报假警|强奸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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