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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一言不合就约架 五小伙斗殴获刑3人是未成年人

www.ijjnews.com   海峡导报  2016-06-08 14:22
  

一件窝囊事,引发一场约架。结果,一方被打受伤,另一方五人因聚众斗殴获刑。近日,集美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聚众斗殴案,五名被告人中有三人是未成年人。

2015年10月,一天放学后,小陈(17岁)、小杨(16岁)、小王(19岁)与朋友周某在集美区的一家饮料店闲聊。

其间,周某无意间聊起自己的一件窝囊事,说他玩手机时同学阿兵从其头上跨过去,让他有点不高兴,但因为两人是好朋友,也就没当回事。当时小王等人听了,都说有些看不惯,便打了阿兵的电话,与阿兵对骂。

当晚,小王向小杨、小陈等人提议与阿兵约架,后纠集大刚(20岁)、江仔(17岁),开车前往阿兵的学校。阿兵虽然没想和对方打架,却还是因为好奇,想去看看对方是什么人,便约了自己的学长小黄到了学校门口。小王一行人到达校门口后,误将小黄认成了阿兵,将其打伤。案发后,参与斗殴的五人陆续向公安机关投案。

近日,集美法院审理认为,五人均构成聚众斗殴罪,因已共同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考虑到几名被告具有自首情节,对五人不同程度从轻、减轻处罚。最终,5名被告人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至三年不等的刑法,并判处缓刑。

标签:未成年人 小王 聚众斗殴 校门口 被害人
稿源: 海峡导报  编辑: 吴择吴择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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