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泉州市环境质量状况公报发布 晋江水系水质“十二连优”
二○一五年度泉州市环境质量状况公报发布
晋江水系水质“十二连优”
“改善环境质量,推动绿色发展。”今天是“世界环境日”,泉州市环保局在《泉州晚报》发布《2015年度泉州市环境质量状况公报》。公报显示,去年我市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空气、水、声等环境质量持续保持较好水平。生态市建设工作走在全省前列,成为省内第二个通过国家生态市验收的设区市;市长环保目标责任书考核全省“四连冠”、总量减排考核全省“两连冠”、流域整治考核全省“五连冠”、环境监察工作考核全省“三连冠”,多项环保专项工作保持全省第一。
安永德空气质量优良率100%
多年来,我市深入推进节能减排、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江河湖海”整治、“点线面”攻坚、“美丽乡村”建设、水土流失治理等生态保护重点工作,全面加快推进国家生态市建设。
2015年11月7日,我市顺利通过国家生态市考核验收。目前,全市共建成10个国家生态县(市、区)、111个国家级生态乡镇、1659个市级以上生态村。其中,德化县成为全省首个通过《国家生态文明建设试点示范县建设总体规划》评审的县(市、区)。
2015年,泉州市区空气质量状况总体良好,优良率达98.9%。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评价,全市11个县(市、区)空气质量均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优良率在95.3%—100%之间,其中,德化、永春和安溪的空气质量优良率均为100%。污染物方面,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氮和二氧化硫的年平均浓度与去年同期相比均有所下降。
全市酸雨出现频率为28.0%,同比下降了15.7个百分点。其中,晋江市、德化县、惠安县、永春县和安溪县为非酸雨区,其余地区属于轻酸雨区。
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良好
自2004年起,晋江水系水质状况连续十二年保持优,城镇居民饮用水安全得到有效保障。泉州市共有县级及以上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13个,2015年实际实施监测12个(泗洲水库因堤坝除险加固,2015年未实施监测),Ⅲ类水质达标率为100%,与2014年持平。山美水库、惠女水库水体均呈中营养状态。
城市内河4个省控监测断面功能区水质稳定达标。此外,泉州市近岸海域13个评价点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84.6%,与2014年持平。
2015年全市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和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较好水平,道路交通噪声强度等级均达二级以上水平。其中,市区昼间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达标率为93.8%,与2014年持平;夜间达标率为50%,较2014年下降12.5个百分点。
全市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为97.99%,医疗废物处置率达100%,泉州市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9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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