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国内国际 >>正文

最高检:依法严厉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www.ijjnews.com   新华社  2016-06-03 11:47
  

  新华社上海6月2日电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2日在全国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30年座谈会上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依法严厉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从快批捕、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的各类刑事犯罪,强化对此类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监督,形成高压态势,保持震慑效应。

  曹建明表示,要主动加强与公安、审判和司法行政机关的沟通配合,以留守、流动未成年人为保护重点,适时开展专项打击行动。健全未成年被害人关爱救助机制,特别是要重视探索适合未成年被害人身心特点的办案方式方法,推行一站式询问、询问同步录音录像制度,避免因司法办案尤其是反复询问造成二次伤害。研究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证据标准,着力解决性侵未成年人等案件取证难、审查难、办理难问题。

  (记者 黄安琪)

标签:最高检|侵害未成年人
稿源: 新华社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