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闺蜜反目成仇对簿公堂 原来都是炒股惹的祸
一对闺蜜反目成仇,对簿公堂。怎么回事?原来都是“炒股”惹的祸。日前,思明法院受理这一案件,并对案件进行调解。
纠纷
王女士和陈女士原是一对无话不说的闺蜜。去年,股票行情较好,王女士得知陈女士炒股炒得不错,主动要求她帮忙炒股。一开始,出于风险考虑,陈女士并不同意。后来王女士多次要求,并表示只要陈女士帮忙炒股,盈亏她自负。陈女士便同意了。王女士将15万元分批次转给陈女士,陈女士将钱转到自己的账户里,帮助王女士炒股。
今年年初,王女士表示要买车,想跟陈女士要回15万元,但陈女士一直没回应。“当时股市行情不好,想说再看看,尽自己最大努力帮她回本。”陈女士的沉默,让王女士颇为恼怒。她将陈女士以借贷纠纷之名,告上了法庭,要求对方偿还15万元。
调解
虽然王女士一再强调,是陈女士主动找她借款,但又无法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而从双方聊天记录等证据来看,则可以发现王女士确实委托了陈女士帮忙炒股。
在委托过程,双方并未签订相关合约,仅作了口头约定,不属于委托合同关系。法官根据双方提交的证据,以案件基本事实为基础,对双方进行调解。法官劝解王女士,股市风险不可预计,陈女士并非有意造成损失。且陈女士在帮忙炒股过程中,并未收取任何其他费用,纯粹是出于朋友角度帮忙,建议其不要再追究。而对于陈女士来说,股票亏损是事实,建议其与王女士沟通清楚,避免不必要的误会。
最后两人当庭清算股票亏损情况,陈女士将属于王女士的款项退还给她。
法官提醒
广大投资者特别是新入市的中小投资者,要做足功课、理性投资,尊重市场、敬畏市场,牢记股市有风险,量力而行,不要被市场上“卖房炒股、借钱炒股”的言论所误导,不要盲目跟风炒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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