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台海资讯 >>正文

台女性晚婚晚育趋势明显 一胎年龄10年提高2.9岁

www.ijjnews.com   中国台湾网  2016-05-30 11:20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岛内女性晚婚晚生趋势明显,根据台湾“内政部”最新统计,2015年出生婴儿21万3093人,生母平均年龄31.7岁;2015年生育第一胎的生母平均年龄30.6岁,10年间提高2.9岁。

  据报道,台湾“内政部”统计,2015年出生婴儿21万3093人,较2014年增加1694人(0.8%),其生母非台湾人者占6.1%,较2014年续减0.1个百分点;非台湾生母所生婴儿数所占比重已远低于2005年的12.9%。

  婴儿依生母生育胎次分析,为第一胎者占51.3%,第2胎者占38%,第3胎以上者占10.7%;近10年来第一胎与第二胎比率大致维持在88%至90%间。

  台“内政部”表示,生母年龄主要分布在25至34岁之间,生母平均年龄呈逐年上升现象,至2015年为31.7岁。其中生母平均年龄以东南亚籍者30.9岁最低,港澳地区者31.4岁次低,台湾地区者达31.7岁;若与2005年比较,以东南亚籍增加6.5岁最多,港澳地区者增加3.3岁次之。

  台“内政部”表示,随着女性初婚年龄延后,生育第一胎的生母平均年龄由2005年的27.7岁,逐年增加至2015年的30.6岁,10年间提高2.9岁。生育第一胎者之中30岁以上者占57.5%,相较2005年的30.3%,10年间增加27.2个百分点,显示超过30岁才生育第一胎的生母人数增加迅速。

  报道指出,生母为台湾人其年龄及教育程度以30至34岁大专以上占30.7%最多,港澳地区者以25至29岁高中职以上程度占25.3%最多,东南亚籍者则以30至34岁国中程度以下占25.6%最多。(卢佳静)

标签:晚婚晚育|生育年龄
稿源: 中国台湾网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5088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