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闽南要闻 >>正文

泉州-老人领养老金需和日历合影 证明“自己还活着”

www.ijjnews.com   泉州晚报  2016-05-27 10:35
  

­健在证明是领养老金的必要手续。为了防止冒领,市区陈老先生的单位也是蛮拼的,要求他们要和能体现当前年份的报纸或日历等道具合影。

老人领养老金需和日历合影 证明“自己还活着”

­家住市区的陈老先生,今年71岁,是陕西省铁路部门的退休人员,每年单位都要寄一份“健在证明表”过来,让老人证明“自己还活着”。

­去年,陈老先生单位寄来的健在证明中有一要求:老人要拍一张能证明“现在还活着的”照片,并说明可以用能体现年份时间的报纸或日历等做道具。老人虽哭笑不得,也只能与标有“2015年”字样的日历合影,并将照片贴在表格上。

­表格到社区盖好章后,还需要辖区派出所盖章。但问题来了,今年8月底,公安部声明的18项不该由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中,就有“不开生存(健在)、死亡证明”。解释是:确定公民生存死亡是卫生防疫部门的责任,应由卫生防疫部门负责确定。

­派出所盖不了章,陈老先生只好将就着将材料寄回单位,未料被退回来。单位表示一定要有派出所的证明才生效。为此,折腾了半天,健在证明还是证明不全不作数。

标签:养老金 日历 证明 活着 健在
稿源: 泉州晚报  编辑: 吴择吴择 [打印]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