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社会民生 >>正文

老婆被人欺负 老公非法拘禁他人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6-05-27 08:43
  

  晋江新闻网5月27日讯 老婆被人猥亵,贵州来晋务工男子邓某竟然私自将对方扣留索赔。本来想讨回公道,不想却因此触犯法律。昨日,记者从晋江市法院获悉,邓某犯非法拘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老公,我被人欺负了!”去年10月10日,邓某的老婆向他诉说,自己刚才遭到余某的猥亵,而且身上的钱也被抢走。邓某听完非常生气,且想好好教训一下余某。第二天,邓某打电话给余某,声称家里要疏通厕所,叫其过来。

  当天,余某刚好没空,就叫其弟弟前往约定的地方。不想,邓某发现不是余某本人前来,心中怒火中烧。他逼着余某的弟弟,找到余某的住处。随后,邓某伙同马某,将余某两兄弟带到英林陈山村一山上,要余某作出赔偿。

  最后,余某筹集了5万元给邓某后,兄弟俩被放行离开,余某随后报案。第二天,邓某和马某在英林一租房内被警方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邓某、马某结伙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拘禁罪。据悉,邓某此前还有犯罪前科,法院酌情予以从重处罚。按照刑法相关规定,邓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马某被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而余某因猥亵妇女,另案处理。

  记者从晋江市法院获悉,近年来,在该院办理的非法拘禁案中,除了上述私自扣留他人“讨说法”的手段外,“索债型”非法拘禁也屡有发生。此类案件涉案人员多文化程度低,法制意识淡薄;拘禁中多有暴力行为,其中不乏前科劣迹者,施暴的倾向明显。

  法官提醒,非法拘禁不是维护权益、索债的正当途径。当纠纷发生时,应采取协商、诉讼等正当途径解决,不应采用非法手段“维权”。此外,当事人应提高自身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在人身自由受到不法侵害时,应冷静对待,及时报案。

  (记者_胡志法 通讯员_尤燕玲)

标签:非法拘禁|猥亵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2008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