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闽南要闻 >>正文

漳州-朋友欠债不还 男子将其电瓶车变卖被警方刑拘

www.ijjnews.com   漳州新闻网  2016-05-25 15:13
  

­吴某欠林某钱迟迟不还,林某到吴某家中讨债,不见人影,遂将其电瓶车变卖,触犯了刑律。5月21日,林某因涉嫌入室盗窃被警方刑拘。

­今年年初,吴某向林某借500元,一直拖着不还,躲着林某不见。林某多次讨还未果,便亲自上门讨债。21日上午,林某来到吴某的出租房,喊了半天不见有人开门。他火了,看到隔壁邻居的窗台上有一把螺丝刀,环顾四周发现无人后,就把吴某家的门给撬了。进入吴某的屋子里,林某看到屋内除了煤气灶和床之外,还有一辆电瓶车和一台电视机。见电瓶车上插着钥匙,林某一不做二不休干脆骑走了。他一路寻找买家,最后以500元的价格卖给了一路人。

­吴某回到家发现电瓶车被盗连忙报警。当晚民警通过走访排查,在龙文区将林某抓获。面对找上门的民警,林某理直气壮地辩解,他只不过拿回属于自己的钱而已。民警告诉林某,就算吴某真借钱不还,可你擅自拿别人屋里的东西变卖,也是犯法的。

(记者 邹挺毅)

标签:不还 电瓶车 变卖 不见 某家
稿源: 漳州新闻网  编辑: 吴择吴择 [打印]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