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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二次酒驾被高速交警逮个正着 司机被吊照又拘留

www.ijjnews.com   海峡导报  2016-05-20 11:39
  

­二次酒驾,家住漳州的黄某昨天上午被漳州高速交警逮个正着。这下,他将面临的是更加严厉的处罚……

­当天10时许,漳州高速交警一大队民警正在沈海高速漳州站口,开展酒驾醉驾集中整治行动。这时,一辆小车朝收费站入口驶来。经过酒精呼吸检测,司机黄某酒精含量为36mg/100ml,属于酒后驾车。不料,在处罚核实信息时,民警发现黄某于2012年8月就因酒驾被处罚过,此次再犯属于二次酒驾。

­面对民警询问是否了解二次酒驾如何处罚,黄某糊里糊涂地说:“扣12分吗?”黄某不知道等待他的,将是更加严厉的处罚。

­民警提醒,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时,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这意味着,除了罚款、吊销驾驶证外,黄某还要被处以拘留,两年内不得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据悉,自4月30日起,漳州高速交警一大队在辖区高速站口开展酒驾醉驾集中整治行动。至5月19日16时已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98起,其中二次酒驾3起,醉驾1起。

(记者 卢婷雯 通讯员 林晰)

标签:二次 酒驾 漳州 速交 拘留
稿源: 海峡导报  编辑: 吴择吴择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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