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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男子自证未出福建 警察却说他在河南犯案

www.ijjnews.com   海峡都市报  2016-05-18 09:12
  

  昨天中午12点,眼看警察带着丈夫柯志刚远去,一脸憔悴的阿云(化名)紧紧抱着5岁的幼儿,不知所措。

  带走丈夫的是来自千里之外的两名河南警察。案由是,柯志刚在2015年12月11日凌晨2时许,涉嫌在河南新郑盗窃一部红色电动摩托车,今年5月被列为网上在逃人员。

  柯志刚称,自己从未离开过福建,而且案发当天还在安溪县城一酒店上班,并有多名同事可以证明。但河南来的警察则表示,他们掌握了充足的证据。

  柯志刚手机显示,去年12月12日在安溪一家KTV有拍摄照片

  一通配合调查的电话打破了一家原本的宁静

  1991年出生的柯志刚,安溪官桥镇碧二村人,是一名厨师。虽然老家距离安溪县城只有十几公里,但为了方便工作,他跟阿云一起在县城一栋民房租了一个小两房,他负责赚钱养家,阿云负责照看儿子,其乐融融。

  5月4日的一个电话,打破了柯志刚一家原本的宁静。“派出所打电话给村里,说你在河南偷了电动车,要你去配合调查。”电话是柯志刚母亲打来的,话语中显得很焦虑。

  “我从来就没有出过省,怎么可能会在河南偷电动车。”听完后,柯志刚有些不以为意,认为母亲可能接到了诈骗电话,让母亲不要轻信。

  看到儿子不相信,母亲补充道,“是村长打来的,应该不会有假”,这时柯志刚有点紧张了,赶忙要来村长电话,亲自打电话询问,得到的回复是肯定的,自己确实成了网上在逃人员,而且信息已经公布到网上。

  这下柯志刚彻底傻眼了。

  为自证清白,他打印电话清单、找人证明

  柯志刚对记者表示,自己当时明明人在安溪,怎么会在河南作案?经过回忆,他想起2015年12月10日当天,自己做了不少事,不仅到驾校练车,还找房东交了水电费,到过好友阿春家泡茶,最后到了酒店上班,一直待到第二天凌晨1点半左右才下班。

  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柯志刚先是到通信公司将自己的通话清单刷出来。清单显示,2015年12月10日到12日期间,柯志刚联系过的电话都是泉州本地手机,其中12月10日12点25分40秒,还给房东王伯打电话,约好要去交水电费,于是让王伯写了一张证明。然后又找阿春和酒店员工为自己做了证明。

  柯志刚认为这些都是人证,还不足以证明自己没有到过河南,于是又开始寻找物证。首先想到的是酒店,想通过调取监控证明自己清白,不过酒店监控只能存储一个月。然后又托人看了附近的其他监控,结果也都一样。

  另外,采访中,柯志刚向记者展示了他手机保存的照片,他去年12月12日,曾在安溪用手机拍摄照片。

  看着警察带走丈夫,妻子久久不愿离去

  出了这事,除了柯志刚自己,最担心的就是家人。

  柯志刚打听到,因为自己18岁时在安溪因抢劫罪被判刑,当时在派出所录取了指纹等身份信息,河南警方通过比对,找到了自己。

  “肯定是出错了,人都一直在安溪,怎么作案。”柯志刚父亲是个地道的茶农,虽然不舍,但是柯父表示,配合公安调查是每个公民的义务,既然他们有证据,那么他们就要配合。

  昨天上午9点多,河南两名警察到了安溪官桥。就柯志刚案件,婉拒了记者的采访,表示“案件目前保密,不方便透露”。

  昨天中午,柯志刚跟两名河南警察踏上了开往河南的动车。最落寞的无疑是阿云,蹲在地上久久不愿离去,5岁的幼儿在一旁玩耍着。丈夫这一去,何时能回来,阿云心里没底。

  (记者 杨江参 吕波 文/图)

标签:犯案
稿源: 海峡都市报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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