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成立全省首个反诈骗侦查监督工作检察室
防止和纠正有案不移、有案不立
晋江新闻网5月16日讯 近日,晋江市检察院挂牌成立了全省首个反诈骗侦查监督工作检察室(以下简称“检察室”),以监督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涉嫌犯罪案件,防止和纠正有案不移、有案不立。
据悉,检察室设在晋江市公安局反诈骗中心,由晋江检察院侦查监督科两名检察官专门负责工作。相关负责人介绍,设立检察室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公安机关侦查活动,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并与公安机关共同研究解决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法律适用、证据审查、社会危险性条件的把握等问题,加强指导和协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的办理工作。
目前,检察室共有两项工作机制,一个是信息共享机制,反诈骗中心每周向检察室报送一周办案数据,检察官也可通过公安机关办案系统查询诈骗案件受案、立案、破案、结案情况,实时掌握办案动态;另一方面,检察室定期向反诈骗中心反馈一段时期以来诈骗案件办理过程存在的问题,以规范执法办案;而另一个就是提前介入机制,对于重大、疑难、复杂及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经过相关的流程批准,可提前介入公安机关侦查取证,调阅卷宗材料,参与现场勘验,参加公安机关案件讨论,提出证据收集和法律适用意见。
自今年3月16日,晋江市公安局设立反诈骗中心以来,晋江市检察院监督指导反诈骗中心办理了一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提前介入重大疑难电信网络诈骗案件4件4人,审查批准逮捕涉嫌诈骗犯罪案件33件48人,批准逮捕23件37人,就规范取证问题向晋江市公安局发出《检察建议书》1份。此次晋江设立全省首个反诈骗侦查监督工作检察室,将更好地形成打击网络诈骗犯罪合力。
晋江市检察院提醒,当市民发现遭受电信诈骗后,请保存好汇款或转账时的凭证并立即拨打110报警或到当地公安机关报案,说清被骗经过,准确提供转出现金的账户和骗子的账户,公安机关实行涉案账户快速接警止付,最大限度挽回损失。如果认为公安机关对所控告的案件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可以到检察院控申部门提出控告、申诉。
(记者_林雅萍 通讯员_王璜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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