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闽南要闻 >>正文

福建九市一区与海丝沿线省市制定旅游便利政策

www.ijjnews.com   新华社  2016-05-07 12:23
  

  新华网厦门5月6日电(胡巧灵)  今天上午,首届“中国海上丝绸之路旅游推广联盟”(以下简称“海丝联盟”)工作年会在厦门举办。福建、河北、天津、山东、江苏、上海、浙江、广东、广西、海南和香港、澳门等“10+2”海丝联盟成员单位齐聚一堂,共同研讨2016年联盟工作思路。

  会上透露,福建省内九市一区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省市将共同协商制定系列便捷旅游政策,具体包括:在厦门高崎国际机场口岸实施部分国家外国人72小时过境免签政策的基础上,争取将过境停留时间延长至144小时,免签人员的活动范围扩大至全省范围。形成国内海丝旅游大通关的发展格局。

  福建省旅游局副局长陈奕辉介绍,作为海丝联盟成立第一年的轮值单位与联盟成员单位,2015年,福建省旅游局强化区域联合,成立海丝旅游推广联盟;强化合力营销,开展“海丝”国际联合推广;强化智慧手段,创设“海丝”旅游营销新渠道。

  据悉,此次年会也是海丝联盟成立之后举办的首届工作年会。陈奕辉还介绍,2016年,福建将进一步创新顶层设计,修订和完善《福建省海上丝绸之路旅游发展策划》,使之更加具有前瞻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成为全面推进海丝旅游核心区建设指导性文件。

  同时,福建将打造世界侨乡、人文海峡、钻石海岸、妈祖圣境、清新茶乡等五大海丝旅游品牌,实施跨境旅游合作行动、旅游便捷行动、品牌营销行动、智慧丝路行动、旅游产品行动等五大行动,推动海丝旅游发展。

标签:联盟|行动|丝绸之路|福建省
稿源: 新华社  编辑: 颜英婷颜英婷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