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主唱梁龙曾与王菲交往 暗指因谢霆锋分手
二手玫瑰主唱梁龙将两人的恋情称之为“雾水姻缘”:“说爱情有点不要脸啊,反正就是这个意思吧。”
在5月5日播出的《恶毒梁欢秀》上,二手玫瑰主唱梁龙被梁欢八卦其旧日与王菲的恋情时,大方承认,并笑称两人只是雾水姻缘。梁龙回忆相识到分手的始末时,称两人非典时期认识,很快相恋,又很快结束。一方面双方世界大不同,“她问我住望京哪栋别墅”,另一方面王菲探班谢霆锋,“这也太不江湖了,搞不清楚啊。对,我说这就算了吧。这也太不江湖了,搞不清楚啊。对,我说这就算了吧。"
在节目中,梁龙将两人的恋情称之为“雾水姻缘”:“说爱情有点不要脸啊,反正就是这个意思吧。”酒吧和饭局见了两次之后,梁龙和王菲就确立了关系,但时间不长,起于非典,终于非典。
说起两人分手的原因,梁龙一方面提到自己同王菲生活在两个世界。两人有一次一个没有钱和一个没带钱的共同去酒吧,梁龙偷摸跟朋友借钱付账,还被王菲问起过:“住望京哪个别墅啊?”这让他觉得两人感觉慢慢不同了。
另一方面,梁龙暗示因王菲去云南探班谢霆锋,让梁龙觉得很奇怪,最后梁龙和王菲分手。“所以我就觉得很奇怪,这也太不江湖了,搞不清楚啊。对,我说这就算了吧。”
两人对话全程:
梁欢:摇滚圈里面盛传,梁龙曾经跟王菲有一段恋情,你真的跟王菲好过吗?
梁龙:我其实也没有什么不能说,因为十几年过去了。这事我从来没提过,确实没提过,因为我觉得就是一段雾水姻缘。
梁欢:有的是吗?是有这个事的?
梁龙:有。
梁欢:好,我们需要细节。
梁龙:你需要哪方面细节。
梁欢:细节,越多的细节越好。
梁龙:年份记不清了。我能记住的就是在非典期间。
梁欢:也就是说这段见面史吧。
梁龙:就是从非典开始认识,从非典结束,我们也就结束了。对,维持了一个非典的时间。说爱情有点不要脸啊,反正就是这个意思吧,就是这个意思。
梁欢:霍乱时期的爱情,怎么开始认识的?第一个见面的时刻是什么样的?
梁龙:你把我说的有点不好意思了。
梁欢:我感觉我也是熊熊燃烧的八卦魂。
梁龙:你是燃烧因为她还是因为我?是这样,第一次见面,是因为有个朋友打电话,他说王奶奶要见你。我说哪个王奶奶啊,他说天皇,天后,对天后,我说好吧。也不知道什么情况,完了我这哥们还来了一句,你拿着CD过来,我说怎么摇滚乐还去送礼吗?就这种感觉,就去了,去了之后,就算认识了吧,打了个招呼,然后还签个字我记着。
后来有一个饭局,是在我当时的贝斯手家吃过一顿饭,那吃完饭之后就分开了。分开之后又通了个电话,这一打可能打了很长时间吧,大概的意思就是说,建立这种关系。
梁欢:这就算是恋情开始。
梁龙:对,你,还不够吗?
梁欢:当然,才刚开始,现在已经认识了,接下来的发展阶段怎么样?
梁龙:后来就是,就说一个段子吧。就是说,其实我说这个东西就是很尴尬,很奇怪。我们去喝酒,因为有钱人不带钱,我发现,尤其那种特别有钱的人。
梁欢:然后你们俩还出去喝酒?
梁龙:对,那也得出去喝嘛,男人嘛。
梁欢:一个没钱,一个不带钱
梁龙:对,所以我就记着,有一次是在酒吧喝酒,但是我知道我肯定是要付钱的。所以我没有办法,我就在,前边我俩在那喝着酒,当然还有其他人,我就在下面拿手机,给我朋友发信息,我说两个小时之后,到丽都饭店旁边的酒吧,给我拿800块钱。这是真事,所以觉得慢慢感觉可能就是不太一样吧。
梁欢: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梁龙:就是你会感觉,就是有时候会很,怎么说呢,会很岔,你比如说,她说你住哪啊?我说住望京,她说住哪个别墅啊。
梁欢:这种两个世界的感受确实会挺伤人的。那最终这个恋情结束是因为什么?
梁龙:我记得当时好像是她去云南。
梁欢:去出差吧。
梁龙:对,当时那个有一个叫老谢,在那拍戏。
梁欢:老谢?
梁龙:不是谢天笑
梁欢:当时那个老谢是……
梁龙:当时叫小谢。对,在那拍戏,因为网上他俩就……媒体铺天盖地。
梁欢:就是娱乐新闻里边永远是他们俩。
梁龙:对,因为你知道我这个人是一个,可能有那么一丁点娱乐的命,但是我是一个没有娱乐的心的人。所以我就觉得很奇怪,这也太不江湖了,搞不清楚啊。对,我说这就算了吧。
梁欢:你是有点吃醋的那种感觉?
梁龙:或者说就是没面儿。这凭什么呀,对啊
梁欢:所以就提出分手了。
梁龙:没提,这不用提,这东西,道儿上的规矩都懂。基本上就是,你这表情啊,电话的情绪啊,短信的亲密度啊,这基本就结束了。
梁欢:那接下来的这些年有联系吗?
梁龙:没联系,没联系。这个没有恨意,我说的没联系是,我的段位达不到有联系的段位,因为我还在音乐节混呢。就是千万别跟名人搞对象。
梁欢:哦,有什么心得吗?
梁龙:因为你永远会记得她,她永远会看不着你。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