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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8月份泉州全市派出所均可受理出入境业务 办证贴士

www.ijjnews.com   东南早报  2016-05-05 09:58
  

  到本月底,南安、晋江两地的行政派出所,将全部开通出入境业务受理。到8月底,泉州的行政派出所将全面推行该业务,这是福建省公安机关进一步服务基层、方便群众推出的重要便民举措。

  5月3日,南安市的11个公安行政派出所、晋江市的8个行政派出所开始试点开展该业务。依托公安行政派出所户籍窗口,逐步将部分出入境业务工作,从各市、县(区)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延伸至派出所。

  泉州市出入境管理支队负责人介绍,试点派出所可以办理所辖市、县常住居民的出入境证件申请,暂无法异地受理。除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外的常住居民,首次办理护照、首次办理赴港澳旅游证件和首次办理赴台旅游证件,凭本人身份证明即可向派出所提出申请。

  该业务将于本月底前,在晋江、南安两地全面推行,按照计划,泉州将在8月底前,在全市推行行政派出所受理出入境业务。申请出入境证件所提交的材料、办理时限、收费标准与出入境部门办证窗口完全一致。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派出所受理出入境业务,办理的类型为首次的旅游证件,如市民办理探亲、定居等证件,或者是再次签注的,仍需到市、县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窗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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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证小贴士

  申请人向派出所申请出入境证件应提交以下材料:

  提交材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居民身份证、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照片、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申请。

  办理时限:派出所受理出入境业务的办理时限为9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普通护照200元/证,加注20元/项次;往来港澳通行证100元/项次,一次有效签注20元/项次,二次有效签注40元/项次;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30元/证,签注、加注20元/项次。

  (记者 林加华)

标签:出入境|派出所
稿源: 东南早报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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