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日起 福清、南安、晋江等地派出所试点出入境业务
新华网福州4月29日电 福建省公安厅今日消息,5月3日起,将在福清、南安、晋江等地行政派出所试点开展出入境业务。
根据福建省公安厅部署,将在福州的马尾区、福清市,漳州的龙文区、芗城区,泉州的晋江市、南安市进行试点,依托公安行政派出所户籍窗口,逐步将部分出入境业务工作从各市、县(区)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延伸至派出所。
试点将于5月3日率先在福清市所有24个公安行政派出所、南安市11个公安行政派出所、晋江市8个公安行政派出所(不含边防派出所)开展,除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外的福清、南安、晋江市常住居民,首次办理护照、首次办理赴港澳旅游证件和首次办理赴台湾旅游证件,凭本人身份证明即可向派出所提出申请。
据介绍,向派出所申请出入境证件所提交的材料、办证时限、收费标准与出入境部门办证窗口完全一致。
在派出所试点开展出入境业务,是福建省公安机关落实中央简政放权部署,是进一步服务基层、方便群众推出的重要改革举措,既可以满足群众在“家门口”办证的需求,也可以有效缓解分流城区出入境办证窗口的压力,解决“办证难、排队长、停车不方便”等问题。
下一步,福建省公安厅将陆续分批公布马尾区、龙文区等开展出入境业务的派出所名单。
试点派出所名单
(一)福清市公安局(24个):城头派出所、东瀚派出所、东张派出所、港头派出所、高山派出所、海口派出所、宏路派出所、江镜派出所、江阴派出所、镜洋派出所、南岭派出所、玉屏派出所、三山派出所、沙埔派出所、上迳派出所、新厝派出所、阳下派出所、一都派出所、音西派出所、渔溪派出所、龙田派出所、龙山派出所、龙江派出所、石竹派出所
(二)南安市公安局(11个):溪美派出所、柳城派出所、美林派出所、官桥派出所、石井派出所、水头派出所、省新派出所、诗山派出所、码头派出所、仑苍派出所、霞美派出所
(三)晋江市公安局(8个):梅岭派出所、安海派出所、罗山派出所、陈埭派出所、龙湖派出所、永和派出所、新塘派出所、磁灶派出所
(刘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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